清产核资的账务处理(财务清产核资)

今天给各位分享清产核资的账务处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财务清产核资进行解释,如果未能解决您的账务处理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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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无形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予以明确。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为了遏制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来调节利润,同时规定,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因为属于或有支出,不符合确定性原则,因此,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增加处理。因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不得转回,而税法不考虑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对无形资产摊销的影响,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以后各年,会计确认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将小于税法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因此,每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若在使用寿命期内处置无形资产,应转销由于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导致的会计与税法的收益差异。

对无形资产减值的税收筹划,建议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或很少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尽量通过转让或报损等方式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而不是计提减值准备,因为计提减值准备税法上不允许税前扣除,而出售无形资产的净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例1】假设公司2007年1月购入一项专利技术,取得时成本为360万元,估计使用寿命10年,2007年12月31日该技术发生减值,并提取减值准备21.6万元。该无形资产不考虑残值,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则2007年涉及的税务及会计处理如下:

1.2007年1月购入无形资产时,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

借:无形资产 360

贷:银行存款 360

2.2007年摊销无形资产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36

贷:无形资产 36

3.2007年12月31日提取减值准备时

借:营业外支出 21.6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1.6

2007年摊销无形资产费用36万元,2007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02.4万元(360-36-21.6),该项无形资产在2007年合计影响利润57.6万元,税法只允许扣除当年摊销的无形资产费用36万元,因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6万元。

2008年涉及的税务及会计处理如下:由于2007年末计提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当在无形资产剩余使用寿命9年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302.4万元,每年应摊销33.6万元。

借:管理费用 33.6

贷:无形资产 33.6

2008年摊销无形资产费用33.6万元,2008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68.8万元(302.4-33.6),该项无形资产在2008年影响利润33.6万元,而税法不考虑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对无形资产摊销的影响,允许按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扣除无形资产摊销费用36万元,因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

因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不得转回,若公司一直拥有该项专利技术,则在2009~2016年每年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即2008年~2016年9年共计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1.6万元,等于2007年末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例2】承例1,假设公司2010年1月将此专利技术转让,取得收入20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不考虑其他转让费用及税金和附加。

2007年~2009年会计和税务处理与例1一致。2009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35.2万元(268.8-33.6),摊余价值256.8万元(360-36-33.6×2)。

2010年1月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2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1.6

营业外支出 49.2

贷:无形资产 256.8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4(280×5%)

会计上确认的无形资产处置损失为49.2万元。从税法的角度看,无形资产处置的计税成本为252万元(360-36×3),转让税金14万元,处置损失为66万元(200-252-14),两者相差16.8万元,差额即为转让该期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1.6-2.4×2=16.8(万元)。

清产核资账务调整怎么做

无论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还是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都涉及对企业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接下来还需要进行审计、评估工作,最终确定改制资产的范围和价格。清产核资工作中,可能出现资产的盘盈和盘亏;审计工作中,会出现审计机构对原始账务处理的调整,比如坏账准备提取合理性的调整,虽然这些都是财务层面的调整,但本质却是对企业过往业务合理性的判断,往往需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辽宁朋信律师事务所长期从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改革业务,结合过往经验对企业改革改制清产核资过程中财务调整问题进行了总结。

1、清产核资的法律依据

企业改革改制必须进行清产核资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资委【2003】1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改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

据此,改建企业应当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各类资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编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册。资产清查的结果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资产清查的结果连同审计报告按照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管理的规定确认处理。

2、清产核资后需要调整的财务账目

在该阶段,对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以及按国家规定统一清理挂账而未处理的潜亏、亏损挂账、产成品清查损失,报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后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不足部分冲销资本金。企业应做如下会计调整分录;

借: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

贷:各项损失的资产类或负债类科目

3、律师在清产核资阶段的作用

一般情况下,企业对资产的盘亏正常进行财务处理就可以了,不需要律师出具意见书,但是对于一些金额巨大,财产损失行为发生无法确认,或者特殊事件造成的资产损失,需要对损失行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确认,需要法律依据确认的时候,就需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比如,我们曾做过一个商场的公司制改建项目,该企业曾经发生过一场火灾,造成了很多财产的损失,但是因为年代久远,很多资料丢失,为此专门聘请律师走访了公安、消防、企业财务人员,调取了相关原始凭证,就火灾的真实性和损失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作为审计评估调整财务账目的依据。

企业改革改制进行审计、评估是必须动作,但是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结果却常常大相径庭,到底哪个数值更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呢,这给国资监管机关、转让方、投资者都带来了困惑,下一期我们将讨论改革改制过程中评估值和审计值差异过大如何处理?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汇溪流成江河,混产权造盛世,也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实现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重要举措。朋信国资律师本着务实务本的专业能力整理汇总出

如何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账务处理

先把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和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根据最后变卖后的货币资金按制度入账 偿还的工资 税金 银行贷款 往来等按法律程序偿还入账

企业账务全部丢失如何清产核资

企业账务全部丢失清产核资做到以下几点工作:

1、指定内设的财务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多个部门组成的清产核资临时办事机构统称为清产核资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2、制定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3、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4、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5、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清产核资注意事项:

1、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企业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审核和资产损失的认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清产核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依法办事,严肃工作纪律。

2、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企业清产核资情况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清产核资审计情况进行监督,对社会中介机构所出具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检查。

3、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当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清产核资

资产评估增值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资产评估增值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资产评估增值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这是资产评估应该注意的重要问题。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资产评估增值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问题:

我单位经中介机构资产评估后,固定资产增值1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值额80万元,累计折旧减少20万元.按评估报告的内容,如果不考虑税的问题,帐务处理是否是:

借:固定资产 80万元

累计折旧 20万元

贷:资本公积 100万元

如果不是,请问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

回答: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按照历史成本记账的会计原则,企业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调账,否则,由于计量基础的不一致,不同会计期间产生的利润将没有可比性,容易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报表使用者,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但国家规定评估增值可以调整账面价值的事项仅限于下列两种情况:一是按照《公司法》规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企业相应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二是企业兼并,也就是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如果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资格,则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被购买企业各项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入账.

对照以上规定,贵公司的资产评估,如果不属于上述任意一种可以调账的情况,您就不应该进行任何账务处理.

附: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兼并资产评估增减值会计处理

(一)被兼并企业的账务处理 一是被兼并企业评估后的会计处理.经批准被兼并的企业,按照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资产评估,该项资产评估事项属于企业产权变动事项,在评估结果报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应按如下原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被兼并企业应按批准评估备案的资产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备案的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与原账面原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原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累计折旧"科目.二是被兼并企业结束时的会计处理.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仍可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也可以结束旧账.另立新账.企业无论是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还是另立新账,均应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全部转入实收资本.

(二)兼并方企业的会计处理 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采取有偿方式兼并的,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照成交价值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照确认的各项负债数额,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照确定的成交价值,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企业支付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的,应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二是兼并企业仍保留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企业有偿兼并其他企业,作为长期投资处理,按支付的价款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年终进行财务核算时,兼并企业在编制个别会计报表时应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长期投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企业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资产的,按划转的净资产,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二、企业对外投资资产评估增减值会计处理

企业只有以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在评估结果得到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并投资成功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均要按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间进行股权重组或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企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与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首先应当扣除按规定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投资成本与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记人"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企业处置该项投资时,原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待企业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时,已实现的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的金额,可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企业以现金对外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也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三、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增减值会计处理

企业改制必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予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发生的增减值报经有关主管部门立项确认.企业会计人员在接到评估确认通知后,应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做好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国企改制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税字[1997]第7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内资企业股份制改造,1997年7月1日以后,评估增值不折成股份,扣除未来所得税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增值准备,按税法规定须缴纳所得税.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可以按照固定资产原账面原价计提,也可以按照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

按照评估调账后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折旧.资产评估增值部分不折成股份,并按税法规定在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需要征税,在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时,应将按规定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差额,记人"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科目.公司按规定于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或按规定的期限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交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资产评估净增值准备,因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应将该"资本公积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待评估资产增值价值实现后,该转入的"其他资本公积"方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股本,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贷记"股本"科目.对于资产评估增值如何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从理论上讲,应当在各项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费用时分别项目处理.但由于在股份制改组时,资产评估是将资产增值和减值相抵后的净额计入资本公积,在实际工作中很难一一对应,可考虑按照税法规定采用综合调整办法,即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按照每一项目的实际增减值情况逐项调整.

按固定资产的原账面原价计提折旧.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公司只将按照固定资产的原账面原价计提的折旧部分计入成本费用,则评估增值部分不需要计算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公司应将评估增值部分全部计人资本公积.在计提折旧时,公司应按固定资产原账面原价计提的折旧,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按评估增值后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与按原账面原价计提的折旧之间的差额,或按规定的期限(不超过10年)平均转销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二)国企改制资产评估减值的会计处理 对于评估减值的会计处理,由于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实践中主要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直接冲减资本公积,另一种是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这两种处理方法各有优缺点,企业应区别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决定采用哪一种处理方法.

四、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增值会计处理

《清产核资试点企业有关会计处理规定》[(93)财会字80号]文件规定:企业主要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后,经过验收核实,应相应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重估后如为增值,按固定资产原值增值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净值的增加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清产核资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会计上不确认收益,评估增值的部分可计提折旧.此外还有向银行贷款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按财会二字[1995]25号文件规定,资产重估增值只有在法定重估和企业产权变动的情况下,才能调整被重估资产账面价值.企业因向银行贷款,由贷款银行指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资产重估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只能作为银行对企业进行贷款的依据,不属于法定重估业务,企业不得自行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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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内容有哪些

清产核资主要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损益认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益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资金核实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完善制度是指完善企业的有关财务会计等制度.

综上就是 cw.aiufida.com 小编关于清产核资的账务处理的账务处理知识的个人见解,如果能够提供给您解决财务清产核资账务问题时的帮助,您可以在评论区留言点赞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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