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改革资金账务处理(三变改革资金账务处理方案)

cw.aiufida.com 小编在本篇文章中要讲解的账务处理知识是有关三变改革资金账务处理三变改革资金账务处理方案的内容,详细请大家根据目录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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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国有企业收到财政基建资金如何作账

一、企业收到财政资金的财务处理

财政资金一般都有指定用途,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因此,企业收到的财政资金,不能一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进行核算,否则,就会把财政资金笼统地计入企业收益,进而给股东分红,造成违反财政法纪的后果。对此,企业应当根据新《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区分以下不同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如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等,应当直接增加国家资本,企业如果注册资本已经到位,在办理增资的法定手续之前,则应当列作国有资本公积,用于以后转增国家资本。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如国债投资补助、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投资补助等,属于国家针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给予资本补助,因而应当增加资本公积,但如果投资者认缴的出资尚未缴足,则应当直接增加实收资本。由此形成的权益,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则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如技术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可再生能源项目支出补助、研发费用补助、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属于国家针对企业某些经济活动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的补偿,因此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如财政转贷的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企业使用后需要按期归还本息,因而应当作为企业负债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如企业亏损补贴、遭受自然灾害损失补贴、企业贷款担保费用补贴等,属于国家对企业实施救济、扶持政策的费用支出,因此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此外,政府由于城市规划、库区建设、沉陷区治理等公共目的需要而通过财政拨给企业的拆迁补偿款,企业应当作为专项应付款管理,专门用于遣散职工的安置、企业搬迁异地重建等所需支出,如有结余,转作资本公积;如收不抵支,则将差额列入营业外支出。

二、企业集团收到财政资金的内部财务处理

目前,多数大中型企业已经按照资本纽带关系组建企业集团,集团公司作为整个集团发展战略的制定者、组织实施者,其职能已从单一的生产经营中脱离开来,主要通过投资控股等多种方式从事资本运营和管理,推动所控制的子公司、孙公司按照集团发展战略开展经营活动。在财政预算管理关系上,企业集团只有集团公司本身作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其子、孙公司与财政没有直接的预算管理关系。因此,财政将资金按项目直接拨付给集团公司,而不论项目是否由集团内部哪一级企业承担。集团公司对取得的财政资金,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处理后,将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将属于国家直接投资或者投资补助性质的财政资金再拨付子、孙公司使用的,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答复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的《关于企业取得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财务处理问题的意见》(财办企[2009]121号),集团公司应当作为对外投资,即对子、孙公司增加出资处理,并对国家承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同时,子、孙公司收到的财政资金,应当作为集团公司增加投入的资本或者资本公积处理,不得作为内部往来款项挂账或者其他账务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在投资补助情况下,集团公司如不属于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全资企业,形成权益也就变成了全体股东共享的权益,除非财政拨款时已经对权益归属做出了明确规定。

另一种情况是,将属于不会直接构成集团公司权益的其他财政资金再拨付子、孙公司使用的,由于集团公司不是直接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内部往来处理;而子、孙公司收到的财政资金,就要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直接作为负债或者企业收益处理。

三、企业收到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

实际上,财政资金根据用途划分为上述五类进行财务处理之后,在会计处理中又可以将其归纳为权益类、负债类和损益类三类。其中损益类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已做出明确的规定,负债类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也比较简单,而对于权益类财政资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准则并未明确规定,企业需要根据财务处理政策谨慎进行。

(一)属于权益性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

【例1】某集团公司建设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同时对控股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向国家申请国债投资补助,已经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准,其中国家工程技术中心5000万元,技术改造投资补助10800万元。财政部已经按照预算安排拨付资金15800万元。其会计处理如下(万元):

1.集团公司收到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15800

贷:实收资本——国家15800

2.集团公司转拨子公司时:

借:长期投资——国家工程技术中心5000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800

贷:银行存款15800

3.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收到转拨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5000

贷:实收资本——集团公司5000

4.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0800

贷:资本公积或实收资本——集团公司 10800

(二)属于负债类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

【例2】某市农经控股公司组织子公司实施农业产业化开发项目,获得市财政拨给的农业综合开发周转金360万元,约定使用期3年,每年使用费率为1%.其会计处理如下(万元):

1.控股公司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360

贷:专项应付款——农业综合开发周转金 360

2.控股公司转拨子公司时:

借:专项应付款——农业综合开发周转金 360

贷:银行存款 360

3.子公司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360

贷:专项应付款——控股公司360

4.子公司每年支付使用费时:

借:财务费用 3.6

贷:银行存款 3.6

控股公司对子公司支付的使用费,通过往来上交财政,分录略。

5.子公司归还款项时:

借:专项应付款——控股公司 360

贷:银行存款360

控股公司归还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与子公司同。

(三)属于损益类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

【例3】某省电子集团公司开展集成电子技术研发,由所属研究院承担,获得省财政拨给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680万元。其会计处理如下(万元):

1.集团公司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680

贷:专项应付款——研究院680

2.集团公司转拨子公司时:

借:专项应付款——研究院680

贷:银行存款680

3.研究院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680

贷: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680

农村三变改革十大步骤

“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1、资源变资产:就是要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也就是要让“死资源”变成“活资产”。指村集体以集体土地、森林、草地、荒山、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性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物)、基础设施等可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评估折价变为资产,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以资本的形式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

土地包括:集体土地、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其他土地等)

建设用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益用地等)

2、资金变股金:让分散的资金聚起来。就是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村的生产发展类资金、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

采取集中投入、产业带动、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方式,集中投入到效益较好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形成股权,按股份比例分享收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变“一次性”投入为“持续性”增收,形成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鼓励有技术、懂管理的能人大户,有头脑、懂市场的返乡人才,在家乡领办创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资金主要包括5大块:(生产发展类资金、农村设施建设类资金、生态修复和治理类资金、财政扶贫发展类资金、支持村集体发展类资金)

3、农民变股东,增收的渠道多起来。就是要引导农民自愿将个人的资源(包括土地)、资产、资金、技术等,入股到经营主体,成为股权投资人,参与分红。通过这种办法,有效转变农民的投资方式、创业方式、就业方式和增收方式,让农户成为产业链、资金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参与者和受益人。

十个步骤:

建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动员培训

清查核查资产、明晰产权归属、评估资产价值

公开公示结果、接受审查验收、建立资产台账

健全管理制度

扩展资料

为什么要实施“三变”改革

解决因资产监管缺位,集体资产流失问题。长期以来,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权能不完整,集体成员权益不明确。

解决集体资产闲置,集体经济活力不足问题。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不明确,无法进行正常的市场经营活动。

解决农村权能不健全,城乡资源要素流转不畅的问题。集体资产产权权能不完整,无法进行市场化配置。

解决收益分配制度不健全,农民无法分享集体收益问题。集体成员对集体权益不明确,看似人人有份,实则人人无份。

对于贫困人口这个特殊群体,要采取主动的办法帮助和引导他们参与“三变”,可以通过个人自助变、组织帮助变的形式让他们参与“三变”改革,达到摆脱贫困的目的。

第一,个人自助变。有土地、有资源、有资金的贫困户,可以同通过自助入股的形式参与到“三变”中脱贫,这样的方式,特别要注重加强引导,进村入户进行宣传,让他们认识到“三变”的好处。

第二,组织协助变。这要求各级政府做到“六个优先”:

一是针对土地进不来的问题,对贫困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产权等进行优先确权,让他们提前参与“三变”。

二是针对资金进不来的问题,将财政投入到农村的可变资金以集体名义投入到经营主体,产生的收益在集体内部优优先分配给贫困农户。

三是针对企业进不来的问题,对吸纳贫困户参与“三变”的企业,政府进行优先担保。

四是针对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吸纳贫困户入股企业的,银行优先提供贷款,并建立风险补偿。

五是针对贷款贷不了的问题,在产业覆盖方面优先覆盖贫困户。

六是针对贫困户意识低的问题,优先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让他们更加真切地了解有关政策,主动参与“三变”。

指农民自愿以自有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资金(物)、技术等,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洛南县委组织部-推行“三变”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财政专项资金如何账务处理

解答:财政专项资金要区别对待: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未执行新会计准则,则计入资本公积。 税法上,符合规定《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有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企业专设账本单独核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财政下收回存量资金账务怎样处理

一、完善相关科目设置

1、完善政府收支科目设置。为避免重复列收,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单独设置专门反映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科目,反映上缴国库但不列入当年预算的资金入库情况。

2、完善总预算会计科目设置。在总预算会计的“暂存款”科目下,增设“收回存量资金”科目,在此科目下按照“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做好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的会计处理

1、收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各部门发文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对于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发文调整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总预算会计根据发文借记“暂存款-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贷记“暂存款-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对于非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各部门应根据财政部门收回资金的发文将资金从实拨账户及时缴回国库,总预算会计根据国库入账通知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暂存款-收回部门预算存量资金”科目。

2、收回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同级财政收回已经分配到部门的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比照收回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处理。下级财政交回尚未分配到部门的转移支付结转资金,上级政府总预算会计应根据国库入账通知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暂存款-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科目。

三、做好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再安排使用的会计处理

收回或交回的结转结余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财政部门安排使用时,按原预算科目支出的,总预算会计根据发文借记“暂存款”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调整支出科目的,总预算会计应根据发文按原结转预算科目做冲销处理,借记“暂存款”,贷记“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同时按实际支出预算科目作列支账务处理,借记“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

四、做好财政专户资金的有关会计处理

除社保资金、粮食风险基金、教育收费、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代管资金以及其他经财政部认定的财政专户资金外,其余财政专户资金中的存量资金应按照财政存量资金进行统计和清理。

其中: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的规定设立的财政支出专户资金中,超过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应及时调入国库;其余财政支出专户资金应全部调入国库。

调入国库的财政支出专户资金作为权责发生制事项单独核算,并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国库时,总预算会计应根据国库入账通知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暂存款-收回财政专户资金”科目。

扩展资料

《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资产类。

1、货币资金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将原“国库存款”科目中的存款余额按是否实行国库现金管理区分,属于实行国库现金管理的,转入“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其他的转入“国库存款”科目。

将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中的存款余额转入“其他财政存款”科目。采用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核算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应将原“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部分,转入“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

2、往来款项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应对原“暂付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借出款项的部分,转入“借出款项”科目;其他部分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将原“与下级往来”科目余额转入“与下级往来”科目。对原“待处理财政周转金”按规定程序报经核销后仍有余额的,将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3、其他流动资产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将原“有价证券”科目余额转入“有价证券”科目;将原“在途款”科目余额转入“在途款”科目;对原“预拨经费”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符合新制度预拨经费规定的余额转入“预拨经费”科目,将其中不符合新制度预拨经费规定的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4、主权外债相关债权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债务管理部门应对主权外债相关债权进行梳理,区分政府财政承担直接偿还责任部分的应收本金、应收利息、应收费用以及政府财政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部分,并将有关资料转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5、待发国债的结转。

新旧转账时,将原“待发国债”科目余额转入“待发国债”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

企业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怎么做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做账方法,按2001年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科目规范:

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有关科目

4、拨款结余上交: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

一、做收益处理,依据是:

《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二、作资本公积处理,依据是:

《企业会计制度》第四章第八十二条、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项目主要包括:(五)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

企业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怎么做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财政专项资金,账务处理方法有两种,分别如下:

总额法:

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发生成本费用或损失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

补偿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或者损失: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

净额法:

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发生成本费用或损失时:

借:银行存款

贷: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

补偿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或者损失:

借:银行存款

贷: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

拓展资料:

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对专项资金的构成尚没有统一的界定,从财政资金管理的情况看,在日常操作中,一般采用的是“扣除界定法”,即扣除经常性经费以外的,由财政安排或追加以及上级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全部作为专项资金。

从支出性质分类,专项资金包括个人部分(如:专项补贴、专项奖励等)和公用部分(如:专项购置、专项修缮等);

从支出用途分类,可以将专项资金分为基本建设支出、专项业务费、专项支出购置、专项修缮和其他专项等。

在财政部印发的《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规定,项目支出预算是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或专项资金支出计划)。

项目按照其性质可以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

对于地方而言,专项资金分类与中央项目支出分类基本一致,只是在资金来源和使用方面存在一些差别。

地方专项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财政部门安排的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或上级拨款的资金、政府性基金及转移支付资金等;

地方专项资金的使用主要是地方政府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及其他专项事业支出等。

在公共支出中专项支出所占比例较大,专项支出使用管理、支出方式和手段选择可以直接影响一定量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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