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保的账务处理(信保保理业务)

今天给各位分享信保的账务处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信保保理业务进行解释,如果未能解决您的账务处理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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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保险 外贸企业

出口信用保险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出口信用保险是以鼓励本国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贸易,开拓海外市场为出发点,为出口商和银行承担由于进口国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外汇管制、进口管制和颁布延期付款等)和进口商商业风险(包括破产、拖欠和拒收)而在出口收汇和出口信贷等业务上遭受的收汇损失的政策性险种,它是为出口合同项下企业享有的权益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特殊的政策和措施,由国家财政支持的保险机构具体操作和提供。其核心内容是保障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一、出口信用保险的历史与现状

政府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最早出现在1919年的英国,当时为鼓励本国商人向澳大利亚出口,英国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出口信用担保署”,为出口商提供商品债权保险和融资担保。现代意义上的出口信用保险实际上包括保险与担保,其对出口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对出口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保障,以降低或转移贸易、外汇、结算中的风险,使出口商从合同签订,直到最后结算收汇各个环节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第二,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或项目融资服务。这一功能通过买方信贷担保、项目融资担保和固定利率融资以及保函保险等手段实现;第三,为出口商参与巨型出口或国际经济合作项目提供了机会。这样的项目涉及跨国采购,为保障各方利益,各有关国家通常在一家保险机构牵头的基础上,合作承保各自国家的出门或信贷部门:第四,国际化与一体化的发展有助于减少摩擦,保证各国出口商的平等竞争。

以英、法、德等国为代表的OECD国家于1998年4月1日达成最新的出口信贷与信用保险“君子协定”,它要求各成员国的信贷条件不得高于“君子协定”,否则必须事先通报其他各国,防止出现损害有关成员国利益的不平等竞争。正是这种公平与平等的特性,使出口信用保险得到WTO规则的认可。根据WTO有关补贴与反补贴的协议,出口信用保险属于补贴例外。因此,出口信用保险在国家支持出口方面的作用是合法而且独到的。相应地,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下,各国政府已经纷纷改变过去对出口所采取的补贴性政策支持,取而代之的是国际社会所接受和广泛采取的间接支持,其中出口信用保险正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据国际信用与投资保险人协会(简称“伯尔尼协会”)统计,全球国际贸易量中有12%是由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最高时达到14%。有些国家如日本、法国、韩国的这一比例已高达39%、21%和13%。英、法、德等国的经验表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已成为扩大本国资本货物出口、大宗货物出口和海外投资的重要手段,效果十分明显。上述三国向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一般有20%以上得到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这使它们的企业能够在政府支持下,以雄厚的实力和高度保障进出新兴市场。

二、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出口的促进作用

1.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企业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过程是一个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过程。作为风险的承担者,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是信息的收集、处理及评估。在多年的业务实践中,出口信用机构逐渐形成自己的信息网络,并积累了大量的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国别资料以及各国买家的资信材料。

出口商在办理信用险的过程中,出口信用机构往往根据具体项目,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承保前,保险机构要对贸易双方进行详细的资信调查,充分了解债权、债务双方的支付能力,为评估出口业务的风险程度提供充足的证据。承保后,保险机构还能及时跟踪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一旦出现支付风险或者信用风险,保险机构能够及时向出口企业提出建议,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保险业务完成后,保险机构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较完备的客户档案,为企业总结经验提供资料,全面提高出口企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因此,出口信用保险不仅为扩大出口提供了安全保障机构,更主要的是增强了出口创汇的信心和勇气。

2.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企业采取灵活的贸易结算方式,扩大出口。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公认比较安全的信用证结算方式,由于手续繁杂、审查严格和成本较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出口的进一步扩大。为简化手续、减少资金占用、节约通讯费用,买卖双方越来越多地采用非信用证付款结算方式,如D/P、D/A、O/A等,据统计,目前欧美企业之间信用证使用比例已降至10%~20%。但评估国外买方的信用风险除涉及买方的经营状况、财务实力、信用程度等因素外,还要考虑买方国家的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的风险,所以,越来越多的出口商感到难以把握出口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有些出口企业也因此而丧失了不少贸易机会,甚至还丢掉了许多老客户。

目前我国大多数出口企业最为看重的结算方式还是传统的信用证,一般公司内部对D/P、D/A、0/A等其他结算方式比较谨慎,有相当严格的权限规定,这样在以买方市场为主导,大多数客户都有赊销方面要求的新的国际贸易大环境下,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则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正由于出口信用险承担了买方国家的政治风险及买方的商业信用风险,出口商才免除了因买方倒闭、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出口收汇也有了一定的保证,从而减少了逾期账款甚至坏账的产生。在出口信用险的保障下,出口商可以放心的结识新客户,开拓新市场,扩大业务量,促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发展。

3.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企业获得融资便利,提高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的老大难问题——资金紧张,融资困难,是制约其加快发展的“瓶颈”。在全国范围内,外贸企业的自有资金比重平均只有15%左右,自身规模有限,加之国际贸易合同资金占用时间较长,仅仅依靠定金或自有资金通常难以满足资金需求,因此为了开展和扩大业务,外贸企业大量资金需要银行贷款。而银行虽然熟悉评估国内贸易债务价值,但是对国外债务的安全价值通常颇感茫然,从而使得出口商就国外应收款项进行融资十分不易。出口信用保险却可以在贸易融资方面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一些帮助:(1)在直接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的同时也就间接地保障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2)通过是否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融资银行对出口信贷项目的选择,根据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程度,银行在考虑贷款金额方面就能很容易地做出决定;(3)银行可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互通对国外买家及市场的风险信息,节约风险调查费用开支,加速决策,提高银行的竞争力。

所以,如果有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出口企业应收账款的安全有了保证,还贷能力增强,资产情况得以改善,企业通过转让出口信用保险收汇保障权益向银行融资,银行没有了后顾之优,应收款项融资变得相对便利得多,从而提高了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

4.出口信用保险能够通过账务追偿减少和挽回外贸企业出口贸易中的直接损失。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国际贸易欠款亦随之大量增加。出口企业为扩大出口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纷纷采用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出口货物。但由于缺乏信用风险管理经验,企业的逾期应收账款大量增加。据统计,我国出口企业的平均坏账率达5%以上,远远高于西方企业平均0.25%~0.5%的水平。当欠款出现后,出口企业又常常苦于不了解当地法律制度、惯例和程序,再加上语言方面的障碍,无法有效地进行境外追讨。信用保险区别于一般商业性财产保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赔款的可追偿性。在出口信用保险十几年的经营过程中,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已经积累了宝贵的账款追偿经验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初步培养了一支专业追账队伍,并与世界上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追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能够通过账务追偿为出口企业减少和挽回贸易中的直接损失。

5.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政府灵活实施外贸和产业政策,改善出口贸易结构,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重点即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看,1991年以后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6%上升到1997年的32.5%。这一时期正是我国建立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关键时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出口增速急剧下降,但机电产品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2%,其中,出口信用保险功不可没。此外,我国外贸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近年来能够有实质性进展,应该说出口信用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险机构能够根据各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对其信用风险程度进行专业化的评估,同时,通过与伯尔尼协会和其他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进行信息交流,对世界各国市场的风险和信用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从而通过咨询等方式,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开拓新市场、开发新产品,推动了外贸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发展。

6.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投资。贯彻“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都具有重大意义。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开办的海外投资保险就是政府鼓励本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强有力的政策工具,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能够极大地促进本国境外投资的发展。与一般商业保险不同,海外投资保险不以赢利为目的,有着鲜明的政策性特征,其作用主要在于通过承保征收、战争、汇兑限制和政府违约等政治风险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帮助企业转嫁风险、促进融资、开拓市场和加强风险管理。

海外投资保险包括股权保险和贷款保险两类产品。股权保险承保投资者的投资和既得收益因所投保的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贷款保险则对贷款人的贷款本金和既得利息因所投保的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海外投资保险是一种政府提供的保证保险,其实质是一种对海外投资者的“国家保证”,不仅由国家特设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执行,国家充当经济后盾,而且针对的更是源于国家权力的经营风险,而这种风险通常是商业保险不给予承保的。

三、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与展望

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始于198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接受政府的委托正式开办机电产品出口的信用保险业务,并在随后的几年里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在全国迅速推广开来,受保市场达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我国的外贸出口开辟了提高竞争力的新途径。199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正式成立,并开展了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在内的各项业务,从而形成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2家共同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局面。2001年12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合并以上两家机构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为我国唯一的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成立是我国政府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全新经济环境下,参照国际惯例,深化金融保险与外贸体制改革,加大对出口贸易政策性支持力度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经过10余年来的发展,已积累了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到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从保单条款及单证制定到业务人员的上岗培训;从国家风险、买家风险评价研究到承保诸环节如信息调查、限额审批、赔款处理和欠款追讨等方面的实际经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更是取得了迅猛的增长,市场覆盖面不断扩大,渗透率指标大幅度提高。仅2003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金额就超过21亿美元,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4亿元,出口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共获得银行融资7.1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60亿元。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近3天就向“大连国际”支付3328万元巨额赔款,到日本“禽流感”事件中成为遭受封关损失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及时雨,再到最近为中化和成达两家工程公司以BOOT方式投资印尼巨港电站项目提供1亿美元的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在支持出口贸易的发展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我国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出口信用保险对促进外贸出口的重要作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许多省、市、自治区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政策,如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财政厅也联合制定了《河南省出口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规定,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获按应缴并实际交纳保险金额的50%的专项资助。可以肯定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经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各类外经贸企业的共同努力,出口信用保险对提高我国外经贸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防范结算风险的作用将日趋明显。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发展规模和水平与国家的要求和我国出口贸易的需要尚有相当大的距离,承保规模小是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落后最主要的表现。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约占当年国家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2.7%,远低于伯尔尼协会成员支持出口12%的平均水平。制定单独的法规、规章规范政策性出口信用体系;继续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和市场营销意识;建立科学的风险分析指标体系;改革费率机制,加快费率形成的市场化进程;不断拓展承保领域;加强对出口信用保险运营的科学管理等等,都是发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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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加强外贸企业应收国外帐款的管理

近年来,我国外贸出口大量增加,与此同时应收账款也在剧增,主要表现在账龄较长和坏账率偏高,这使外贸类企业风险不断攀升。为了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应该积极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营销策略,笔者为此献策。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我国出口企业海外应收账款余额已经超过了1000亿美元,许多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而且不少企业应收账款“名存实亡”,呆账、坏账有增无减。商务部的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出口企业目前的海外应收账款坏账率在5%以上。如果按照5%的坏账率,那么2005年的坏账损失至少是几百亿人民币,为此,笔者拟从中国外贸企业应收账款问题入手,研究其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考虑到上市公司的资料易于获取,且内部组织和日常运作较为规范,故本文所讨论的外贸企业大部分都是外贸上市公司,是指以对外贸易为主营业务的贸易类上市企业。

一、外贸企业应收账款的现状

2005年进出口总额1422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2%。其中,出口7620亿美元,增长28.4%;进口6601亿美元,增长17.6%。出口大于进口1019亿美元。在全国进出口总额中,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额为831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4%。其中,出口额4442亿美元,增长31.2%;进口额3875亿美元,增长19.4%。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外贸形势还是十分喜人的。虽然出口额大幅上升,但伴随而来的是大量的逾期应收账款,平均坏账率为5%而且时间都比较长,有的企业坏账率甚至高达30%以上,远远超过西方企业水平。据商务部调查:我国国内逾期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的比例高达60%以上,而西方国家不到10%,双方悬殊的差距,令人触目惊心(见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中国企业应收账款的坏账率高达5%,账龄也比较长,大量的应收账款超过1年甚至4-5年,而美国企业的坏账率仅为0.25%-0.5%,是中国的1/10,而且账龄也比较短,一般不超过90天。与中国强大的出口量和外贸能力比较,国内贸易企业的海外应收账款管理则捉襟见肘。

二、外贸企业的应收账款分析

(一)应收账款的主要危害分析

1.增加管理成本,产生了坏账,降低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使企业绩效下降

管理成本是指应收账款存在和持续期间与应收账款管理系统运行有关的总费用,主要包括客户资信情况调查费用、收集各种信息的费用以及逾期催款的费用等。企业应收账款越多,管理成本就越大。坏账是指由于债务人破产、解散以及其他各种原因而使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所造成的损失。据统计,我国企业近几年来呆账、坏账金额所占的比重,远远超过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坏账准备金提取标准。坏账的产生可能会使企业虚盈实亏,甚至面临巨大的破产、倒闭的潜在风险。

另外,在进行赊销时,企业已开出销售发票,货款却不能同步回收,而销售已告成立,势必产生没有现金流入的销售业务。如果涉及跨年度销售收入导致的应收账款,则可产生企业流动资产垫付股东年度分红和垫缴税款,于是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从而影响企业资金的周转,进而导致企业经营实际情况被掩盖,影响企业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无法实现既定的效益目标。

2.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

赊销虽然能使企业产生较多的利润,但是并未真正使企业的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来垫付各种税金和费用,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主要表现为三点,一是企业流转税的支出,应收账款带来销售收入,并未实际收到现金,但流转税是以实现的销售收入为计算依据的,且企业必须按时以现金交纳税款,故企业交纳的流转税必然会随着销售收入而增加;二是所得税的支出,应收账款产生了利润,但并未以现金实现,而交纳所得税必须按时以现金支付;三是现金利润的分配,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另外,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应收账款的回收成本都会加速企业的现金流出。

(二)外贸企业应收账款风险分析

1.账龄比较

美国欧文氏商业顾问(香港)有限公司(下称“欧文氏”)的一项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亚洲企业应收账款的呆坏账水平已经超过两万亿美元(2005年的数据),比过去两年大幅增加了33%,占亚洲区域生产总值的1/3。根据欧文氏的研究,一般而言,发达国家的应收账款账龄不超过60天。例如德国为30-90天,英国为30-60天,美国为30-60天。但是,中国的情况大不相同。前几年中国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多数是4-5年。而根据国外的法律,账龄超过4年或者6年,就难以再进行追收。2004年以后账龄显著缩短,但还是在1年左右。

中国企业在大量使用信用证进行交易的情况下,平均呆坏账水平超过了5%,并且许多呆坏账已停留了2-5年;而美国在减少使用信用证的情况下,坏账保持在0.25%-0.5%之间。”按照1%和5%两种比例估计,中国2004年新增的出口贸易应收账款的坏账可能介于20-40亿美元之间,也就是200多亿人民币。不过,欧文氏表示,5%的估计也是相当保守的。业内普遍估计累计的坏账超过了千亿美元。这对于赚取低廉出口利润的中国企业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2.平均坏账率比较

与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一样,企业的坏账水平也是反映其财务风险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如果企业出现大量坏账,表明企业的经营成果无法实现,企业的营运资金得不到补充,其结果是不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无法进行,连基本的简单再生产都无法维持,如果坏账持续增加,企业经营将陷于瘫痪,最终导致破产清算。因此,一段时间企业的坏账持续增加,尤其是坏账的增长率超过了销售收入的增长率,那么企业有可能面临潜在的财务风险。

由于坏账对企业的影响,与这个企业的实力(资产规模)以及赢利能力有很大关系,比如一笔200万元的坏账,很可能会让一个资产只有300万元的小企业关门,但对一家资产上亿元的大企业根本算不了什么。有鉴于此,同时为了验证外贸上市公司是否和其他我国外贸企业一样“海外应收账款坏账率在5%以上”,引入了应收账款坏账比例这个指标(=期末坏账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由于资料所限,笔者借鉴了国内一些研究学者的研究结果并收集到了2001年到2004年各外贸上市公司及内贸上市公司的数据,见表2。

从表2中可以看到,我国外贸上市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问题十分严峻,一般在发达国家,企业间的逾期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总贸易额的0.25%——0.5%,而我国外贸上市公司的坏账比例平均值已经超过了10%,不但高于国外水平,也高于估计的整个外贸行业平均水平,其中最高的竟然达到29%。图1是根据各年的应收账款坏账比例绘制的变动趋势图。从图中可以看出,外贸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比例自2001年到2004年整体上是呈上升趋势。

(三)外贸应收账款中的坏账风险

由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外贸企业面临坏账的风险越来越大,我国外贸企业这几年的坏账也在不断增加。外贸企业坏账增加的原因各不相同,外贸企业普遍遭遇应收账款坏账难题。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基于扩大销售,争夺市场的竞争需要,企业迫不得已采用降低赊销信用标准的方式来争夺客户,竞争的结果是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的增加。再加上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不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不善,极容易导致企业坏账风险增加。

一般来说,外贸企业面临坏账的风险主要是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政治风险包括政局动荡、外汇管制、贸易管制等;商业风险包括买方破产、市场巨变导致买方拒收货物以及进口商有意或无意拖欠账款等。业内人士透露,甚至有美国和欧洲公司利用中国公司的弱点,专门选择与中国企业做进口贸易,然后拖延付账,甚至赖账。更为恶劣的是,有人注册上百个公司,每次都利用不同的公司进行诈骗。中国银行西安分行课题组对应收账款问题作了一个调研,对于坏账的产生原因,21.2%的企业选择“企业信用意识差”,19.1%的企业选择”经营恶化”,14.8%选择”合同不完备产生纠纷”,10.6%选择“灾害、政变等不可抗拒原因”,6.3%选择”欺诈”。

三、对策与结论

为了提高对应收账款的风险防范,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

(一)加强客户信用管理

信用管理部门是从源头上遏制应收账款的增加和坏账的形成,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和客户授信制度的一个部门,有助于企业作出正确的决策,降低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图2是赊销业务中的全程信用管理。在信用管理过程中,与国内外有关部门合作,收集有关客户的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进行信用预测,详细了解客户的经济性质、隶属关系、主营业务、经济效益、偿债能力、抵押能力、以往的信誉记录等情况,制定信用条件,进行信用风险分析,给客户划分相应的信用风险等级,以书面形式存档,并进行动态跟踪;然后相应调整信用政策,区分信誉差别,结合市场占有率、市场需求状况及趋势变化等,合理确定每一个客户的赊销额和赊销期,确定每一笔业务的结算方式。

(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外贸出口、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2001年12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惟一从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信保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至2005年末,中国信保累计扶持出口超过210亿美元,带动银行为企业融资500多亿元,向数百家出口企业支付赔款2亿多美元,中国信保还与多家银行合作推出了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业务,大力发展境外应收账款追收业务,追收渠道目前已遍及五大洲数十个国家。出口信用保险为外贸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保护,促进了我国公司业务市场的横向发展和纵向发展,拓宽了客户的选择面和出口交易量,并避免了公司所重视的商业信用风险,也避免了公司往往忽视的国家政治风险。

(三)选择国际保理业务,避免或减少收汇风险

国际保理是一种集现代信息融资服务、账务管理和信用保险于一体的国际贸易结算新方式。国际保理是指国际贸易中在以托收、赊销等方式结算货款的情况下,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包括对买方资信调查、百分之百的风险担保、催收应收账款、财务管理以及融通资金等的综合性财务服务。采用保理对出口商较为有利,它有助于识别和了解进口商的资信,增加交易机会,并可以保障货款的安全收回和可提高收汇速度,加速资金的周转。

(四)加强对我国外贸企业的管理和内部控制,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管理

我国外贸企业的很多问题与我国企业在管理上的漏洞有关。特别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漏洞,他们可以滥用职权,内外勾结,损害国家,集体以及投资人等的利益。因此,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是解决目前我国外贸企业存在问题的关键。

中国信保没有客人合同可以索赔吗

不可以。

中信保接到报损案件后,将对买卖双方贸易真实性展开调查,首先确定贸易真实性,然后中信保代位求偿,即中信保通过在海外走法律程序先对该笔货款进行追索,有些可以追索到有些追索不到,但是只要贸易真实可靠、按照中信保要求来操作,中信保将会进行货款的赔付。

什么情况下中信保会拒赔

(1)贸易真实性存在疑点;

(2)买卖方为关联企业,有骗保的嫌疑;

(3)提供的单据,不足以证明其拥有货权,、与该客户构成债权关系;

(4)未经中信保同意,私自转让、典当或其他方式处理该保单线下的货物;

(5)其他违反中信保规定或不足以证明贸易真实性的情况。

财会人员的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我整理的财会人员的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财会人员的工作总结 篇1

一、团队建设:

人做为工作的第一要素及最重要的公司资源,财务部把团队建设放在所有工作的第一位,从人员招聘、入职交流、工作安排、汇报指导、进度把控直至结果确认,与部门成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积极引导成员的健康的、稳定的工作心态并引导其准确定位自身的工作目标; “要律人,必先律己”,从工作细节、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对成员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努力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并在工作中不断帮助成员的能力提升、端正态度、友好协作;财务部现配有4人,成员的业务能力基本能够满足现有的业务需求,资金收付、会计核算、总账管理、税务申报、价格审核、及较低层次的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急需在成本核算、核算规范化两个薄弱环节加强人才培养。全力培养一支有“执行力”、有“战斗力”的在数、质、效“三位一体、高度协调”的财务团队作为财务部中长期人才培养战略目标。

二、部门建设:

部门建设基于企业这个组织而存在,部门的目标是企业目标的分解,是服务于企业的整体目标。而设定正确的目标则是部门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把财务部的目标分解成五个层次:基础统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战略-企业管理,概括起来就是充分利用公司的现有及未来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资本资源、技术资源、资产资源、商品资源、物质资源等)使公司的价值最大化。部门负责人作为团队的核心及“灵魂”必须在部门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人员配置、分工协作、部门纪律、奖罚措施、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出全面的规划和部署,以满足适当的人在适当的时间内完成财务部的各项工作,理论上财务必须对公司的每一项业务在价值上进行财务评估,保证各项业务的合理高效的完成,进而达成公司的整体目标。

作为新成立的公司,新组建的部门,新的部门成员的“三新”--财务部部门建设必然存在种种不足和有待完善的地方,我本人心里非常清楚现状离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部门成员的结构性缺陷及能力提升、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及准确性、成本核算及控制、资金筹划、税务规划、财务服务企业决策的能力上等方面还存在巨大的差距。

三、财务具体工作:

1、 数据统计方面,单据不全、业务不全、信息数据缺失导致数据维护困难,后续必须加强单据齐全、制度流程真正执行、相关岗位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对数据岗位(包括采购跟单、仓管、会计、车间统计人员)工作方法及工作习惯的培训;

2、会计核算方面,核算准确性、及时型、完整性急需加强,费用核算、总账、纳税申报、出口退税基本能够满足现时的需求,成本核算、往来管理急需建立规范化得处理流程,以及加强对会计人员能力提升及责任心培养;全年累计完成收入人民币4,260.7万元。

3、财务管理方面,急需加强成本费用控制的执行,财务分析、可行性建议、风险防范的领域和具体措施,预算管理缺失。

4、出口退税方面:20xx年累计完成申报5批次,申报退税金额439.40万元,已经实现退税金额为278万元,退税款的及时准时的实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

5、信保业务,完成信保额度的申请14个,申请额度总额为975万美元,实际完成投保金额为198.6万美元,支付保费9.4万元人民币;完成第二季度的保费补贴申请2400元。

6、工行信保短期融资业务,从10月份第一批申请获批并放贷,截止12月31日累计完成4批次共计89.9万美元的'工行短期贷款(折合人民币556.71万元),并于12月份首次还贷11万美元并支付利息费用883.20美元;信保融资的有效跟进极大缓解了公司资金压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后续将在提高结汇优惠点数,优化和平衡投保金额、档次、付款方式、国家、费率等,及时还贷减少利息费用、及时申请利息补贴,降低工行手续费比例上跟进以减少综合资金使用成本。

7、中信银行金地门道写字楼小额固定资产顺利完成420万放贷工作,累计支付资产项目投入1,255万元,保证的资产项目有效实施,为2013年的产销分离的办公格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8、资金管理,坚持“量入为出,保证业务”的原则有效地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员工工资准时发放,12年全年实现资金流入5,923万元,资金流出5,726万元;后续将在还贷的及时性,资金的调拨加强计划以防止还贷风险及公司的资金信用等级下降,加强供应商的信用周期及额度方面与供应链实现协商并尽最大努力保证供应商货款及时支付。

9、资本到位情况说明,注册资本1000万,实际到位890万,资本到位率89%。

10、 应收账款管理,及时跟进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时知会销售部追款及与业务对账,保证回款的及时性,建立应收款每日汇总汇报制度,12年度实现应收款账龄不超过2个月(除极个别客户的特殊申请放信额度及账期外)并没有呆坏账的发生,全年累计收货款467.84万美元,全年应收 账款周转率为4.173,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57天(按8个月240天计算)。

11、 资产管理,可以用资金管理及格,固定资产管理基本合格,库存管理不到位来评价20xx年度资产管理工作。后续将加强库存单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及指导,加强工作监督,要求提供准确的库存数、表,消化包材类库存,严格控制电子料及五金料的采购,降低库存对资金的占用,防止呆滞品的出现;加强各环节的内控制度的落实及统计工作,配备较齐全符合内控要求的内部单据印制及使用,加强各环节使用单据的使用规范性。

12、内外沟通协调,财务部积极地在财务部内部的有效沟通,积极在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积极与外部相关个人及主体进行有效的沟通协作,以结果为导向处理各种问题;与银行、税务等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为的公司形象的塑造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3、汇率管理,20xx年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不断升值,对外向型出口企业形成了巨大的汇差压力,年度累计汇率损失15万元,销售部及采购部门应积极应对汇率变化对收入和成本产生的重要影响,特别在销售报价环节成本评估及采购下单美元转换成人民币对成本的影响。

总结过去是为了展望未来,我相信只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正视问题、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执行到位就一定能够把公司2013年的财务工作做的更好。

财会人员的工作总结 篇2

领导好!不知不觉加入到XX公司这个大家庭快X年了,这段时间我感受到了领导的关心、同事的热情、团队的温馨。刚任职财务会计这一岗位时,由于对公司架构和业务流程的不熟悉,所以工作起初并不是很顺利,但是在各位领导的指导和各部门同事的帮助下,我努力快速提升自己,尽力完成公司安排给我的任务。这将近一年来,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希望通过这次总结,发现问题,也为明年财务工作做准备。现总结如下,请领导不吝指点: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确保准确、及时报送会计资料。

2、负责审核原始凭证,做到原始凭证内容准确完整,内部自制的原始凭证,做到审批和签字手续齐全,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按时编制记帐凭证,做到日事日清。对于编制好的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审核人进行审核,对于审核有误的凭证,及时更正。

4、及时登记帐薄,总帐与各明细帐、日记账及时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5、按月清理往来帐项,银行未达帐项,杜绝呆死帐发生,以保证足够的流动资金,强化资金风险意识,合理安排资金需要量。

6、每月月末结帐,准确计提各项费用和应交税金,确保足额解缴(次月15日前完成报税)。

7、负责编制月度、季度、年度的财务报表,保证帐帐、帐证、帐实、帐表相符,及时准确对内、外部门提供财务信息。此外,根据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不定期编制不同部门需要的报表。

8、协助行政部门定期做好资产、物资等清查盘点工作。

9、不定期抽查出纳现金实际与账面余额相符情况,及时清理公司内部人员的备用金。

10、负责整理保管好票据及各种财务资料。

11、定期装订会计凭证、帐簿、银行余额表、表册等,妥善保管并归档。

12、监督和分析企业的财务成本利润及收支状况,及时反馈变动因素和实际存在问题,当好领导的参谋。

13、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财务会计工作总结中,我享受到收获的喜悦,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地总结和反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以适应时代和企业的发展,努力提高思想及业务素质。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准备好自己的实力,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争取做出更好的工作成绩,努力为公司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财会人员的工作总结 篇3

不知不觉中,20XX年已经过半。我在公司财务部已经将近两个年头了。自己也由一个初出茅庐的稚嫩学生,真正转变为公司财务部门的一员。有幸能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挥洒在公司财务的这片热土上,让我感到十分的幸运和光荣。所以我想对今年前半年的工作做一个梳理和总结。

一、从事主要工作及工作完成情况

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我从**项目部调到了**项目部,岗位也有了一定调整。由于此前的时间我一直在侯马项目部,这个工程一直处于半停工状态,所以接触的业务不是很多。调到宏光项目部也让我有了更多学习和进步的空间。我接触学习到了许多我以前不曾接触过的问题,这些都有助于我业务水平的提高。而且在工作上有了一定的条理性。宏光项目部是开工项目,所以日常的业务量较大,此间除了做好我的各项本职工作,我也学会了登记一些各种有关资金、成本、结算等方面的台账。尽管在大学时期财务是我的专业,但是理论与实际毕竟有很大差别。这就需要我在平时工作中多加注意,多多学习。此外,我还每月定期学习了公司下发的学习资料。这些资料的学习,对我在日常的工作中有很大的指导、帮助作用。也无形中增长了我在专业方面的许多知识。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尽管在新的项目部我是出纳岗, 但是工作我不会仅仅局限在出纳的业务上,在做好我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我会尽可能分担一些日常工作,并从中学习。在工作中,我还存在许多业务不熟悉,还需要虚心请教核算中心及公司的财务同事。

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就面临着长期与货币和数据打交道。工作中更是要求自己必须努力,不断从知识、心智和耐心等各方面进行历练,不断思考,不断完善。通过过去的校园学习和工作后的学习总结,我也梳理出了一些小小的工作感想和心得体会;其中就包括了“三性”和“四多”,既作为财务人员,要保证数据要有准确性、办事要有依据性、口中更是要有严谨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自己在工作中“多听、多看、多学、多做”,处处留心皆学问,如今的我们就应该多积累和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矣”,所以每一位前辈都是我的老师,要在向前辈们的不断学习和自我的不断总结中,不断提升,不断进步。

三、20XX年后半年的工作计划

在20XX年后半年我将一如既往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深化财务核算,以公司标准化成本作为参照,挑战项目部成本极限。继续加大工程款回收力度,把工程款回收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把财务管理融入到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促进企业整体发展、提升经济效益。我也深知,目前的所学所感离要求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这一年的光景中,我在我的岗位中不断地学习、进步,但我知道,自己还有许多的不足需要改进。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力量。

出口信用保险具有哪些特性

出口信用保险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出口信用保险是以鼓励本国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贸易,开拓海外市场为出发点,为出口商和银行承担由于进口国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外汇管制、进口管制和颁布延期付款等)和进口商商业风险(包括破产、拖欠和拒收)而在出口收汇和出口信贷等业务上遭受的收汇损失的政策性险种,它是为出口合同项下企业享有的权益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特殊的政策和措施,由国家财政支持的保险机构具体操作和提供。其核心内容是保障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一、出口信用保险的历史与现状

政府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最早出现在1919年的英国,当时为鼓励本国商人向澳大利亚出口,英国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出口信用担保署”,为出口商提供商品债权保险和融资担保。现代意义上的出口信用保险实际上包括保险与担保,其对出口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对出口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保障,以降低或转移贸易、外汇、结算中的风险,使出口商从合同签订,直到最后结算收汇各个环节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第二,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或项目融资服务。这一功能通过买方信贷担保、项目融资担保和固定利率融资以及保函保险等手段实现;第三,为出口商参与巨型出口或国际经济合作项目提供了机会。这样的项目涉及跨国采购,为保障各方利益,各有关国家通常在一家保险机构牵头的基础上,合作承保各自国家的出门或信贷部门:第四,国际化与一体化的发展有助于减少摩擦,保证各国出口商的平等竞争。

以英、法、德等国为代表的OECD国家于1998年4月1日达成最新的出口信贷与信用保险“君子协定”,它要求各成员国的信贷条件不得高于“君子协定”,否则必须事先通报其他各国,防止出现损害有关成员国利益的不平等竞争。正是这种公平与平等的特性,使出口信用保险得到WTO规则的认可。根据WTO有关补贴与反补贴的协议,出口信用保险属于补贴例外。因此,出口信用保险在国家支持出口方面的作用是合法而且独到的。相应地,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下,各国政府已经纷纷改变过去对出口所采取的补贴性政策支持,取而代之的是国际社会所接受和广泛采取的间接支持,其中出口信用保险正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据国际信用与投资保险人协会(简称“伯尔尼协会”)统计,全球国际贸易量中有12%是由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最高时达到14%。有些国家如日本、法国、韩国的这一比例已高达39%、21%和13%。英、法、德等国的经验表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已成为扩大本国资本货物出口、大宗货物出口和海外投资的重要手段,效果十分明显。上述三国向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一般有20%以上得到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这使它们的企业能够在政府支持下,以雄厚的实力和高度保障进出新兴市场。

二、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出口的促进作用

1.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企业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过程是一个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过程。作为风险的承担者,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是信息的收集、处理及评估。在多年的业务实践中,出口信用机构逐渐形成自己的信息网络,并积累了大量的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国别资料以及各国买家的资信材料。

出口商在办理信用险的过程中,出口信用机构往往根据具体项目,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承保前,保险机构要对贸易双方进行详细的资信调查,充分了解债权、债务双方的支付能力,为评估出口业务的风险程度提供充足的证据。承保后,保险机构还能及时跟踪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一旦出现支付风险或者信用风险,保险机构能够及时向出口企业提出建议,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保险业务完成后,保险机构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较完备的客户档案,为企业总结经验提供资料,全面提高出口企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因此,出口信用保险不仅为扩大出口提供了安全保障机构,更主要的是增强了出口创汇的信心和勇气。

2.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企业采取灵活的贸易结算方式,扩大出口。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公认比较安全的信用证结算方式,由于手续繁杂、审查严格和成本较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出口的进一步扩大。为简化手续、减少资金占用、节约通讯费用,买卖双方越来越多地采用非信用证付款结算方式,如D/P、D/A、O/A等,据统计,目前欧美企业之间信用证使用比例已降至10%~20%。但评估国外买方的信用风险除涉及买方的经营状况、财务实力、信用程度等因素外,还要考虑买方国家的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的风险,所以,越来越多的出口商感到难以把握出口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有些出口企业也因此而丧失了不少贸易机会,甚至还丢掉了许多老客户。

目前我国大多数出口企业最为看重的结算方式还是传统的信用证,一般公司内部对D/P、D/A、0/A等其他结算方式比较谨慎,有相当严格的权限规定,这样在以买方市场为主导,大多数客户都有赊销方面要求的新的国际贸易大环境下,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则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正由于出口信用险承担了买方国家的政治风险及买方的商业信用风险,出口商才免除了因买方倒闭、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出口收汇也有了一定的保证,从而减少了逾期账款甚至坏账的产生。在出口信用险的保障下,出口商可以放心的结识新客户,开拓新市场,扩大业务量,促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发展。

3.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企业获得融资便利,提高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的老大难问题——资金紧张,融资困难,是制约其加快发展的“瓶颈”。在全国范围内,外贸企业的自有资金比重平均只有15%左右,自身规模有限,加之国际贸易合同资金占用时间较长,仅仅依靠定金或自有资金通常难以满足资金需求,因此为了开展和扩大业务,外贸企业大量资金需要银行贷款。而银行虽然熟悉评估国内贸易债务价值,但是对国外债务的安全价值通常颇感茫然,从而使得出口商就国外应收款项进行融资十分不易。出口信用保险却可以在贸易融资方面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一些帮助:(1)在直接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的同时也就间接地保障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2)通过是否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融资银行对出口信贷项目的选择,根据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程度,银行在考虑贷款金额方面就能很容易地做出决定;(3)银行可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互通对国外买家及市场的风险信息,节约风险调查费用开支,加速决策,提高银行的竞争力。

所以,如果有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出口企业应收账款的安全有了保证,还贷能力增强,资产情况得以改善,企业通过转让出口信用保险收汇保障权益向银行融资,银行没有了后顾之优,应收款项融资变得相对便利得多,从而提高了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

4.出口信用保险能够通过账务追偿减少和挽回外贸企业出口贸易中的直接损失。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国际贸易欠款亦随之大量增加。出口企业为扩大出口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纷纷采用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出口货物。但由于缺乏信用风险管理经验,企业的逾期应收账款大量增加。据统计,我国出口企业的平均坏账率达5%以上,远远高于西方企业平均0.25%~0.5%的水平。当欠款出现后,出口企业又常常苦于不了解当地法律制度、惯例和程序,再加上语言方面的障碍,无法有效地进行境外追讨。信用保险区别于一般商业性财产保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赔款的可追偿性。在出口信用保险十几年的经营过程中,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已经积累了宝贵的账款追偿经验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初步培养了一支专业追账队伍,并与世界上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追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能够通过账务追偿为出口企业减少和挽回贸易中的直接损失。

5.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政府灵活实施外贸和产业政策,改善出口贸易结构,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重点即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看,1991年以后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6%上升到1997年的32.5%。这一时期正是我国建立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关键时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出口增速急剧下降,但机电产品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2%,其中,出口信用保险功不可没。此外,我国外贸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近年来能够有实质性进展,应该说出口信用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险机构能够根据各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对其信用风险程度进行专业化的评估,同时,通过与伯尔尼协会和其他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进行信息交流,对世界各国市场的风险和信用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从而通过咨询等方式,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开拓新市场、开发新产品,推动了外贸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发展。

6.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投资。贯彻“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都具有重大意义。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开办的海外投资保险就是政府鼓励本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强有力的政策工具,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能够极大地促进本国境外投资的发展。与一般商业保险不同,海外投资保险不以赢利为目的,有着鲜明的政策性特征,其作用主要在于通过承保征收、战争、汇兑限制和政府违约等政治风险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帮助企业转嫁风险、促进融资、开拓市场和加强风险管理。

海外投资保险包括股权保险和贷款保险两类产品。股权保险承保投资者的投资和既得收益因所投保的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贷款保险则对贷款人的贷款本金和既得利息因所投保的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海外投资保险是一种政府提供的保证保险,其实质是一种对海外投资者的“国家保证”,不仅由国家特设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执行,国家充当经济后盾,而且针对的更是源于国家权力的经营风险,而这种风险通常是商业保险不给予承保的。

三、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与展望

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始于198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接受政府的委托正式开办机电产品出口的信用保险业务,并在随后的几年里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在全国迅速推广开来,受保市场达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我国的外贸出口开辟了提高竞争力的新途径。199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正式成立,并开展了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在内的各项业务,从而形成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2家共同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局面。2001年12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合并以上两家机构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为我国唯一的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成立是我国政府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全新经济环境下,参照国际惯例,深化金融保险与外贸体制改革,加大对出口贸易政策性支持力度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经过10余年来的发展,已积累了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到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从保单条款及单证制定到业务人员的上岗培训;从国家风险、买家风险评价研究到承保诸环节如信息调查、限额审批、赔款处理和欠款追讨等方面的实际经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更是取得了迅猛的增长,市场覆盖面不断扩大,渗透率指标大幅度提高。仅2003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金额就超过21亿美元,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4亿元,出口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共获得银行融资7.1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60亿元。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近3天就向“大连国际”支付3328万元巨额赔款,到日本“禽流感”事件中成为遭受封关损失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及时雨,再到最近为中化和成达两家工程公司以BOOT方式投资印尼巨港电站项目提供1亿美元的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在支持出口贸易的发展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我国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出口信用保险对促进外贸出口的重要作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许多省、市、自治区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政策,如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财政厅也联合制定了《河南省出口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规定,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获按应缴并实际交纳保险金额的50%的专项资助。可以肯定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经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各类外经贸企业的共同努力,出口信用保险对提高我国外经贸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防范结算风险的作用将日趋明显。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发展规模和水平与国家的要求和我国出口贸易的需要尚有相当大的距离,承保规模小是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落后最主要的表现。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约占当年国家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2.7%,远低于伯尔尼协会成员支持出口12%的平均水平。制定单独的法规、规章规范政策性出口信用体系;继续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和市场营销意识;建立科学的风险分析指标体系;改革费率机制,加快费率形成的市场化进程;不断拓展承保领域;加强对出口信用保险运营的科学管理等等,都是发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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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商品出口的作用

出口信用保险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出口信用保险是以鼓励本国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贸易,开拓海外市场为出发点,为出口商和银行承担由于进口国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外汇管制、进口管制和颁布延期付款等)和进口商商业风险(包括破产、拖欠和拒收)而在出口收汇和出口信贷等业务上遭受的收汇损失的政策性险种,它是为出口合同项下企业享有的权益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特殊的政策和措施,由国家财政支持的保险机构具体操作和提供。其核心内容是保障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一、出口信用保险的历史与现状

政府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最早出现在1919年的英国,当时为鼓励本国商人向澳大利亚出口,英国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出口信用担保署”,为出口商提供商品债权保险和融资担保。现代意义上的出口信用保险实际上包括保险与担保,其对出口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对出口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保障,以降低或转移贸易、外汇、结算中的风险,使出口商从合同签订,直到最后结算收汇各个环节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第二,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或项目融资服务。这一功能通过买方信贷担保、项目融资担保和固定利率融资以及保函保险等手段实现;第三,为出口商参与巨型出口或国际经济合作项目提供了机会。这样的项目涉及跨国采购,为保障各方利益,各有关国家通常在一家保险机构牵头的基础上,合作承保各自国家的出门或信贷部门:第四,国际化与一体化的发展有助于减少摩擦,保证各国出口商的平等竞争。

以英、法、德等国为代表的OECD国家于1998年4月1日达成最新的出口信贷与信用保险“君子协定”,它要求各成员国的信贷条件不得高于“君子协定”,否则必须事先通报其他各国,防止出现损害有关成员国利益的不平等竞争。正是这种公平与平等的特性,使出口信用保险得到WTO规则的认可。根据WTO有关补贴与反补贴的协议,出口信用保险属于补贴例外。因此,出口信用保险在国家支持出口方面的作用是合法而且独到的。相应地,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下,各国政府已经纷纷改变过去对出口所采取的补贴性政策支持,取而代之的是国际社会所接受和广泛采取的间接支持,其中出口信用保险正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据国际信用与投资保险人协会(简称“伯尔尼协会”)统计,全球国际贸易量中有12%是由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最高时达到14%。有些国家如日本、法国、韩国的这一比例已高达39%、21%和13%。英、法、德等国的经验表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已成为扩大本国资本货物出口、大宗货物出口和海外投资的重要手段,效果十分明显。上述三国向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一般有20%以上得到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这使它们的企业能够在政府支持下,以雄厚的实力和高度保障进出新兴市场。

二、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出口的促进作用

1.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企业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过程是一个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过程。作为风险的承担者,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是信息的收集、处理及评估。在多年的业务实践中,出口信用机构逐渐形成自己的信息网络,并积累了大量的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国别资料以及各国买家的资信材料。

出口商在办理信用险的过程中,出口信用机构往往根据具体项目,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承保前,保险机构要对贸易双方进行详细的资信调查,充分了解债权、债务双方的支付能力,为评估出口业务的风险程度提供充足的证据。承保后,保险机构还能及时跟踪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一旦出现支付风险或者信用风险,保险机构能够及时向出口企业提出建议,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保险业务完成后,保险机构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较完备的客户档案,为企业总结经验提供资料,全面提高出口企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因此,出口信用保险不仅为扩大出口提供了安全保障机构,更主要的是增强了出口创汇的信心和勇气。

2.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企业采取灵活的贸易结算方式,扩大出口。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公认比较安全的信用证结算方式,由于手续繁杂、审查严格和成本较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出口的进一步扩大。为简化手续、减少资金占用、节约通讯费用,买卖双方越来越多地采用非信用证付款结算方式,如D/P、D/A、O/A等,据统计,目前欧美企业之间信用证使用比例已降至10%~20%。但评估国外买方的信用风险除涉及买方的经营状况、财务实力、信用程度等因素外,还要考虑买方国家的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的风险,所以,越来越多的出口商感到难以把握出口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有些出口企业也因此而丧失了不少贸易机会,甚至还丢掉了许多老客户。

目前我国大多数出口企业最为看重的结算方式还是传统的信用证,一般公司内部对D/P、D/A、0/A等其他结算方式比较谨慎,有相当严格的权限规定,这样在以买方市场为主导,大多数客户都有赊销方面要求的新的国际贸易大环境下,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则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正由于出口信用险承担了买方国家的政治风险及买方的商业信用风险,出口商才免除了因买方倒闭、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出口收汇也有了一定的保证,从而减少了逾期账款甚至坏账的产生。在出口信用险的保障下,出口商可以放心的结识新客户,开拓新市场,扩大业务量,促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发展。

3.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企业获得融资便利,提高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的老大难问题——资金紧张,融资困难,是制约其加快发展的“瓶颈”。在全国范围内,外贸企业的自有资金比重平均只有15%左右,自身规模有限,加之国际贸易合同资金占用时间较长,仅仅依靠定金或自有资金通常难以满足资金需求,因此为了开展和扩大业务,外贸企业大量资金需要银行贷款。而银行虽然熟悉评估国内贸易债务价值,但是对国外债务的安全价值通常颇感茫然,从而使得出口商就国外应收款项进行融资十分不易。出口信用保险却可以在贸易融资方面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一些帮助:(1)在直接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的同时也就间接地保障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2)通过是否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融资银行对出口信贷项目的选择,根据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程度,银行在考虑贷款金额方面就能很容易地做出决定;(3)银行可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互通对国外买家及市场的风险信息,节约风险调查费用开支,加速决策,提高银行的竞争力。

所以,如果有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出口企业应收账款的安全有了保证,还贷能力增强,资产情况得以改善,企业通过转让出口信用保险收汇保障权益向银行融资,银行没有了后顾之优,应收款项融资变得相对便利得多,从而提高了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

4.出口信用保险能够通过账务追偿减少和挽回外贸企业出口贸易中的直接损失。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国际贸易欠款亦随之大量增加。出口企业为扩大出口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纷纷采用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出口货物。但由于缺乏信用风险管理经验,企业的逾期应收账款大量增加。据统计,我国出口企业的平均坏账率达5%以上,远远高于西方企业平均0.25%~0.5%的水平。当欠款出现后,出口企业又常常苦于不了解当地法律制度、惯例和程序,再加上语言方面的障碍,无法有效地进行境外追讨。信用保险区别于一般商业性财产保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赔款的可追偿性。在出口信用保险十几年的经营过程中,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已经积累了宝贵的账款追偿经验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初步培养了一支专业追账队伍,并与世界上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追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能够通过账务追偿为出口企业减少和挽回贸易中的直接损失。

5.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政府灵活实施外贸和产业政策,改善出口贸易结构,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重点即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看,1991年以后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6%上升到1997年的32.5%。这一时期正是我国建立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关键时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出口增速急剧下降,但机电产品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2%,其中,出口信用保险功不可没。此外,我国外贸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近年来能够有实质性进展,应该说出口信用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险机构能够根据各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对其信用风险程度进行专业化的评估,同时,通过与伯尔尼协会和其他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进行信息交流,对世界各国市场的风险和信用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从而通过咨询等方式,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开拓新市场、开发新产品,推动了外贸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发展。

6.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投资。贯彻“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都具有重大意义。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开办的海外投资保险就是政府鼓励本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强有力的政策工具,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能够极大地促进本国境外投资的发展。与一般商业保险不同,海外投资保险不以赢利为目的,有着鲜明的政策性特征,其作用主要在于通过承保征收、战争、汇兑限制和政府违约等政治风险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帮助企业转嫁风险、促进融资、开拓市场和加强风险管理。

海外投资保险包括股权保险和贷款保险两类产品。股权保险承保投资者的投资和既得收益因所投保的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贷款保险则对贷款人的贷款本金和既得利息因所投保的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海外投资保险是一种政府提供的保证保险,其实质是一种对海外投资者的“国家保证”,不仅由国家特设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执行,国家充当经济后盾,而且针对的更是源于国家权力的经营风险,而这种风险通常是商业保险不给予承保的。

三、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与展望

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始于198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接受政府的委托正式开办机电产品出口的信用保险业务,并在随后的几年里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在全国迅速推广开来,受保市场达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我国的外贸出口开辟了提高竞争力的新途径。199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正式成立,并开展了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在内的各项业务,从而形成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2家共同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局面。2001年12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合并以上两家机构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为我国唯一的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成立是我国政府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全新经济环境下,参照国际惯例,深化金融保险与外贸体制改革,加大对出口贸易政策性支持力度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经过10余年来的发展,已积累了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到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从保单条款及单证制定到业务人员的上岗培训;从国家风险、买家风险评价研究到承保诸环节如信息调查、限额审批、赔款处理和欠款追讨等方面的实际经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更是取得了迅猛的增长,市场覆盖面不断扩大,渗透率指标大幅度提高。仅2003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金额就超过21亿美元,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4亿元,出口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共获得银行融资7.1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60亿元。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近3天就向“大连国际”支付3328万元巨额赔款,到日本“禽流感”事件中成为遭受封关损失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及时雨,再到最近为中化和成达两家工程公司以BOOT方式投资印尼巨港电站项目提供1亿美元的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在支持出口贸易的发展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我国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出口信用保险对促进外贸出口的重要作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许多省、市、自治区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政策,如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财政厅也联合制定了《河南省出口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规定,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获按应缴并实际交纳保险金额的50%的专项资助。可以肯定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经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各类外经贸企业的共同努力,出口信用保险对提高我国外经贸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防范结算风险的作用将日趋明显。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发展规模和水平与国家的要求和我国出口贸易的需要尚有相当大的距离,承保规模小是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落后最主要的表现。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约占当年国家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2.7%,远低于伯尔尼协会成员支持出口12%的平均水平。制定单独的法规、规章规范政策性出口信用体系;继续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和市场营销意识;建立科学的风险分析指标体系;改革费率机制,加快费率形成的市场化进程;不断拓展承保领域;加强对出口信用保险运营的科学管理等等,都是发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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