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偿借贷公司账务处理(公司贷款借给个人 账务处理)

本篇账务处理的文章要给大家谈谈个人有偿借贷公司账务处理,以及公司贷款借给个人 账务处理对应的会计知识点,希望对会计朋友学习有所帮助。

微信号:yyrjlls
扫码 免费领取 51个行业会计分录大礼包!
复制微信号

文章目录:

公司收到个人的借款怎么做分录

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

另还需代扣代缴个人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账务处理如下:

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

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方法

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会计分录

个人向公司借款怎么入账

个人向公司借款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1、借款时的分录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还款时的分录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企业向借款人支付利息,要记得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利息确认为“财务费用”即可。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

扩展资料

1、其他应付款主要是用于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以外的各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2、其他应付款”账户的主要特点是核算内容比较繁杂。

3、它属负债类科目,部分原始凭证可以自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付款

个人向单位借款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合理的分录如下:

公司向个人借款,其本金计入往来账目,支付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1、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2、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应交个人所得税

4、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长期借款按照偿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定期一次性偿还的长期借款和分期偿还的长期借款两类。

按照付息方式与本金的偿还方式,可分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长期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分期偿还本息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按照涉及货币种类的不同,可以分为人民币长期借款和外币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按照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从银行借人的长期借款和从其他金融机构借人的长期借款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公司向个人借款怎么做账

公司向个人借款,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  

1、公司向个人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公司还款个人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公司向借款人支付的利息,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 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税

企业向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公司借个人借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借款是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公司借个人借款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收款银行

贷:其他应付款——借款人

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扩展资料:

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月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暂收的结存现金。本账户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付款

个人向公司借款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个人向公司借款应该计入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包括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等,个人向公司的借款属于公司的垫付款项,所以应该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应该注意的是,企业借给本企业相关联个人的借款,在规定的时间内(年度终了后或超过一年)未归还,也未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分别按照对应的项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XX个人

贷:库存现金

报销及还款时:

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XX个人

扩展资料

借款注意事项:

一、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其次,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预先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利率标准,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此发生争议,一般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但如果个人与个人之间借款没有写明是否收取利息,则按照无息借款处理。)

二、款项交付

借款一般通过现金直接交付或银行支付两种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建议采用银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凭据。小额借款(十万以下)可以用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再另开收条。

在有的借贷案件中,出借方虽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认收到了借款,而双方在交付时又没有开具收条,就会出现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

同样,在另一些借贷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汇款凭证,但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方就声称此款是赠与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最终也未能顺利收回借款。

三、还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写明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写明。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应在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发函催告,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在发出要求何时偿还的通知之后到期不能收回的,也应该在两年之内提起诉讼或再次发函催告,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四、担保

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尤其在个人出借款项给公司的时候,为了避免空壳公司陷阱,应要求公司股东以个人身份提供担保。担保时建议约定为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时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

而避免约定为一般保证,即仅约定当借款人不能偿还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的条件下,出借人必须先起诉借款人,在借款人没有财产可供偿还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收款

个人有偿借贷公司账务处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啦,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司贷款借给个人 账务处理、个人有偿借贷公司账务处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百度百家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