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挂靠公司账务处理的词条

今天给各位分享挂靠公司账务处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未能解决您的账务处理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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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挂靠劳务公司的账务处理

个人挂靠劳务公司的账务处理,一般情况下,挂靠的项目视同自有业务进行做收入、成本账务处理。

首先要分清是建筑工地的劳务费还是管理人员劳务费,按与挂靠单位协议计提劳务费:

借: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应付账款—某某持靠单位。

然后根据挂靠劳务单位开具的劳务发票支付劳务费:

借:应付账款—某某持靠单位,

贷:银行存款。

企业挂靠取得的收入怎么做账

企业挂靠取得的收入怎么做账

挂靠就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或者是低资质的建筑企业借用高资质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企业挂靠取得的收入怎么做账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挂靠经营概述

挂靠就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或者是低资质的建筑企业借用高资质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

挂靠一般具有如下特点:

挂靠人没有施工资质,或者不具备与建设项目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缺乏承揽工程项目的手段和能力;

挂靠人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 “ 管理费 ” ,而被挂靠的企业也只是以企业的名义,代为办理招投标手续、签订施工合同。

挂靠经营使得被挂靠企业存在下面的风险:

出借资质企业面临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的风险。

一旦挂靠单位出现合同违约,比如,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问题等,被挂靠企业要首先向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出借资质企业面临承担实际施工人所拖欠人工费、材料款和机械设备租赁费的风险;

一旦发包方得知工程不是承包人实际施工,而工程实际施工人没有资质,或者资质不符,可以请求法院按照实际施工人的资质取费,结算工程款;如果实际施工人没有资质,发包方可以请求仅支付工程价款的直接费;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方当然可以依约主张权利;

如果挂靠纠纷诉道法院,挂靠协议中约定的挂靠费,依法应当罚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对出借资质的企业进行罚款,降低直至取消资质的行政处罚。

尽管目前的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挂靠经营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对于被挂靠企业存在非常大的风险,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工程招投标等不规范现象还比较多,企业为了生存,使得建筑施工企业挂靠经营是现阶段建筑业市场的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本文的目的不是讨论这种经营活动的违法性为题,主要是探讨挂靠经营的会计处理问题。

二、挂靠经营的会计处理

对于挂靠经营的会计处理分两部分考虑:通常的挂靠形式按照被挂靠个体不同分为两类,

一类是个人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

另一类是没有资质的或者资质较低的企业挂靠有资质的企业的,本为针对这两种情况探讨会计处理的方法。

第一类:个人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

这种情况只能将个人作为企业的内部承包来处理,即不违反建筑法,也避免了涉税风险。

挂靠人一般只缴管理费,其他的问题全部由挂靠人自己承担(包含企业所得税)。挂靠的收费方式有以下几种:

1、按照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

2、按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后,还要按照结算价高出合同价款的部分再提取一个百分点;

3、按照挂靠一次收取一定的固定费用。

作为财务管理主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甲方划款以后,才能再次划款给挂靠人;

二是每次划款均必须由挂靠人提供发票;

三是工程结算后挂靠人,必须向税务缴税的税票必须返回原件。

【案例】挂靠人以200万元,中标某项目,根据与公司订立的合同,交挂靠管理费3%,共计6万元。

资金往来设立:“施工队往来结算”(或叫“内部往来”、或在应收帐款下设立内部往来明细进行核算)会计科目。

1、收到甲方拨款:

借:银行存款200

贷:应收帐款**甲方 200

2、拨付挂靠单位工程款时:

借:内部往来 **项目194

贷:现金(存款) 194

3、挂靠方提供发票时:

(1)材料发票

借:工程施工**项目成本(非人工成本)100

贷:内部往来

(2)工资表

借:工程施工60

贷:内部往来60

同时: (借:应付工资60 贷:应付工资60)

(3)、税票:

借: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税金 =200*5%=10万元

借:所得税:=200*3%=6万元

贷:内部往来 16万

4、工程结算时:

借:应收帐款**甲方 208

贷:工程结算208

5、结转工程结算项目:(假设结算金额为208万元)

借:工程结算=100+60+10=208万元

贷:工程施工—毛利=208-170=38万元

贷:工程施工----成本项目170

6、结转收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6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0

借:工程施工**毛利38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8万元

第二类:没有资质的或者资质较低的企业挂靠有资质的企业的

我们把这种情况视同分包进行会计处理:

【案例】大圣建筑公司以平凡建筑公司的名义,与甲方流水开发公司签订了营销中心的建筑施工合同,合同总价1000万。大圣公司与平凡公司挂靠协议约定,大圣公司按合同总价的4.5%支付平凡公司挂靠费(包含2%管理费、2.5%企业所得税),相关营业税金及附加由大圣公司自行负担,以平凡公司名义缴纳。那么,大圣公司和平凡公司应该如何正规账务处理呢?

首先说被挂靠公司-平凡建筑的账务处理:

1、 收到甲方公司工程结算款,根据结算单、进账单据处理

借:银行存款1000

贷:工程结算1000

2、 收到大圣公司成本票据,比如800,并拨付款项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

贷:应付账款-大圣800

借:应付账款-大圣800

贷:银行存款800

3、 开具建安发票1000给甲方,做收入及税金计提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000*3.36%=33.6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1000*3%=30

应交税金-城建税30*7%=2.1

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30*3%=0.9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附加30*2%=0.6

4、 结转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

借:工程结算1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00

再说挂靠公司-大圣建筑的账务处理:

1、实际施工,发生建筑单据成本支出,根据平凡公司签收的成本单据移交单(挂靠公司的各种成本支出单据,须以被挂公司-平凡建筑为抬头取得,否则,被挂公司将拒绝接收。)

借:应收账款-平凡800

贷:银行存款800

2、 经计算,应收平凡公司工程结算款1000-(1000*4.5%+1000*3.36%)=921.4,而本公司实际发生支出为800,其差额作为应收账款处理,贷方则作为营业收入缴纳相应税金(这就是挂靠建筑的弊病)。 因此,此时大圣建筑应该开具建安发票121.4给平凡建筑以取得该笔款项的回收,否则,平凡公司因为没有相应成本票据将拒绝支付该笔差额。

借:应收账款-平凡121.4(=921.4-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1.4

3、 收到平凡建筑划拨工程结算款921.4

借:银行存款921.4

贷:应收账款-平凡921.4

从上述处理,可以看出,被挂靠公司平凡建筑收取的挂靠费1000*4.5%实际是没有单独计税的,实际上,这种业务相当于平凡公司的一个内部结算,大圣公司此时仅仅是平凡公司的一个内设施工队伍,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它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当然,这是基于挂与被挂双方的协议约定,明确了彼此的法律责任及纳税义务的。如果被挂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对外不负有纳税义务,则挂靠公司就是纳税义务人,那么,被挂公司收取的挂靠费就要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

三、挂靠经营中的涉税问题

1、营业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企业所得税方面,因为承包后仍然是以宾馆名义经营,工商登记未作任何变更,所以宾馆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至于承包成果的分配是内部分配,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核算、缴纳。

3、个人所得税方面,按规定宾馆负有代扣代缴承包人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79号)的规定,

①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为: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②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企业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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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挂靠其他公司做工程,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挂靠经营的会计处理

值得说明的是,对于挂靠经营的企业,存在着挂靠企业以现金形式向被挂靠企业支付挂靠管理费的方式,被挂靠企业将收到的挂靠管理费作为小金库管理,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这种形式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

对于挂靠经营的会计处理分两部分考虑:通常的挂靠形式按照被挂靠人的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另一类是没有资质的或者资质较低的企业挂靠有资质的企业的,本为针对这两种情况探讨会计处理的方法。

个人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

这种情况只能将个人作为企业的内部承包来处理,即不违反建筑法,也避免了涉税风险。

挂靠人一般只缴管理费,其他的问题全部由挂靠人自己承担(包含企业所得税)。挂靠的收费方式有以下几种:1、按照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2、按合同价款提取百分点后,还要按照结算价高出合同价款的部分再提取一个百分点;3、按照挂靠一次收取一定的固定费用。

在会计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甲方划款以后,才能再次划款给挂靠人;二是每次划款均必须由挂靠人提供发票;三是工程结算后挂靠人,必须向税务缴税的税票必须返回原件。

一个建筑企业,收到工程款,作预收,要不要交营业税,扣下管理费,余下的钱给了挂靠的项目组,怎么做:

先扣下税金及管理费,等他提供了发票过来后再把税金还给他,我看过有些企业是在预收账款里专门核算挂靠工程,在应付账款中核算自营工程的应付款所得税还分查账征收和带征,核算方面是有些区别的。不过不管是自营和挂靠,形式上都是要按自营来进行会计处理。建筑行业只要收到款项就要交税。若是挂靠项目应先扣下税款、管理费、其他代付费用后让挂靠单位凭发票或造小部分工资来抵账,否则你无法处理账务,再说你要是先把钱付给他了,再让他拿发票就困难了。

房地产企业挂靠建筑公司的账务怎么处理

建筑企业挂靠业务的会计核算的原则是:

(1)以被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不能以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

(2)将挂靠方看成是被挂靠方的一个项目部。 建筑企业挂靠工程的会计核算(以被挂靠方为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为例)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被挂靠方项目部专属账户收到挂靠方存入的购买建筑材料,特别是购买主材和设备垫资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挂靠人名字) 。

第二,被挂靠方收到业主预付工程款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被挂靠方收到业主或发包方的预付款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别人的项目挂靠我公司怎么做账

别人的项目挂靠公司账务处理:

跟自己单位的业务一样的做账务处理,销项发票是自己单位开具出去,收到发票是自己单位的抬头,就跟自己单位一样的。

挂靠全称是企业挂靠经营,是一个行业术语,指机构或组织从属或依附于另一机构或组织。

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

挂靠公司账务处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啦,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挂靠公司账务处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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