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外币债券账务处理(发行外币债券账务处理办法)

今天给各位分享发行外币债券账务处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发行外币债券账务处理办法进行解释,如果未能解决您的账务处理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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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因结算或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增或调减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由于已在交易发生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不应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等),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和《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的汇兑收益,应计入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作为应税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产生的汇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这些交易活动包括:企业买人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通常情况下指以外币买卖商品,或者以外币结算劳务合同,如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居民企业向国外出El商品,以美元结算货款;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如企业借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表示的资金、发行以外币计价或结算的债券;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如接受外币现金捐赠等。在这些交易活动中,由于交易发生与确认实现时的汇率变化。将会产生汇率差,可能产生的汇兑损失允许在税前扣除。

第三,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企业所拥有的货币性资产、负债。可能是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量的,在纳税年度终了时,需要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标准,折算为人民币计算纳税,此时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若不同于企业取得货币性资产、负债的汇率时,就可能产生汇兑损失。这属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的、必要的支出,准予在税前扣除。

但税法只规定货币性资产、负债的汇兑损失允许在税前扣除,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损失没有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

第四,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已经计人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部分的汇兑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汇兑损失,如果已经计人有关资产成本的话,那么这部分汇兑损失可以通过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等方式予以税前扣除,假如直接作为汇兑损失在税前扣除。就违背了税前扣除不得重复扣除的原则;如果发生的汇兑损失,是由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部分所产生的,这部分损失应所有者负担,属于税后利润分配问题,故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应付债券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应付债券的账务处理方法: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债券的本金和利息。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拆后形成的负债成份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债券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行债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存在差额的,还应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的面值,

贷记本科目(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按其差额,

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

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

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

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其差额,

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实

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三)长期债券到期,支付债券本息,

借记本科目(面值、应计利息)、“应付利息”等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

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贷记或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本科目(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

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

贷记“股本”科目,

按其差额

,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如用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还应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企业应当设置“企业债券备查簿”,详细登记企业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票面利率、还本付息期限与方式、发行总额、发行日期和编号、委托代售单位、转换股份等资料。企业债券到期兑付,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债券摊余成本。

企业债券发行承销费如何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第三十一条规定: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由于应付短期融资券属于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因此承销费等直接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应付短期融资券的初始计量金额内(相当于作为折价),并在存续期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作为利息费用的调整。如果影响不大的,也可使用直线法摊销。

应付债券的账务处理…

应付债券,没有这个科目

如果是说购买债券投资,按短期投资处理

要点如下:

一、企业购入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按照应收的债券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时,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按照该项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按照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被投资单位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分录怎么写

单位发行债券,会导致货币资金增加,资产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负债增加,负债增加计入贷方核算。

单位发行债券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债券—成本,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或借方)。

应付债券会计处理怎么做

应付债券的会计处理如下:

1、企业发行债券时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差额)

2、月末时计提利息,其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等科目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债券利息)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利息)

3、债券到期归还本金和利息时,分录为,

借:应付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利息),

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债券的最后一次利息),

贷:银行存款。

综上就是 cw.aiufida.com 小编关于发行外币债券账务处理的账务处理知识的个人见解,如果能够提供给您解决发行外币债券账务处理办法账务问题时的帮助,您可以在评论区留言点赞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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