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账务处理规定(会计违规操作)

今天给各位分享违规账务处理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会计违规操作进行解释,如果未能解决您的账务处理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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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违规有哪些行为

公司财务违规有哪些行为

公司财务违规有哪些行为?行为规则是基础,法律责任是保障。在公司经营中,公司注册完成后就需要进行记账报税的工作,而每个公司都有财务完成这些工作,那么公司财务违规有哪些行为呢?

公司财务违规有哪些行为1

一、假科目

财务人员不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将发生业务记入相应会计科目,在记账过程中,不按照记账凭证的内容和要求记账,而是随意改动业务内容,故意使用错误的账户,混淆业务应有的对应关系,以掩饰其意图。

如某集团企业下属分公司年底销售任务未完成,为了实现母公司下达的销售收入目标,要求会计人员将分公司固定资产清理取得的收入“错误”计入销售收入。结果,该分公司完成了母公司要求的收入指标,分公司经理也得到升迁。

二、假事故

有的中小型企业在经营一段时间后,一些账务作假处理已经掩盖不住,马脚即将露出,就有意制造一些所谓的“事故”,造成账簿不慎被毁的假象,以达到掩盖不法行为的目的。

如某税务机关决定对一企业进行检查时,该企业却发生了失窃事件,保险柜和账簿全部被偷,给检查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三、假收入

这类现象主要指财会人员有意隐瞒收入,对收入不记账,使账面收入小于实际收入。主要手段有:(1)对于收取罚没款、上收管理费和保险公司赔款等,不记入收入账;

(2)对于业务购销中的现金回扣和银行存款,按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伺机挪用或侵吞;(3)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特别是出售废旧物资时,采取少计价款、不开发票、不入账等方式直接侵吞。

四、假挂账

利用往来科目和结算科目,不结清经济业务而是挂在账上,或者将有关资金款项挂在往来账上,待时机成熟时再记账,进行“缓冲”,达到某些违法目的。

如某企业对准一商户的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但经核实对方已经全额支付了货款,而该企业还在每年计提着坏账准备。

五、假结账

这类手法主要是指在结账及编制报表的过程中,通过提前或推迟结账、多加增项或多加减项、结账空转等手法故意多加或多减数据,虚列账面金额,或为了人为地把账做平,而故意调节账面数据,以达到不法目的。

如某企业为了申请银行贷款,财务人员对本企业的账面进行一些“微调”,为了结出目标数字,利用倒轧的方法,虚列利润,从报表入手反过来调整账簿、凭证。

六、假相符

会计凭证和账簿、账证、账实、账表看似相符,但实际上全不相符。

如某企业的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合谋,采用收入现金时账簿金额小于收款凭证金额,付出现金时账簿金额大于付款凭证金额,同时少计或多计相对应会计科目而不破坏会计平衡的手法来达到贪污的目的。

另有一些单位账实不符的情况十分突出,有的商品有账无物、有的商品有物无账,有的商品账物不符。某企业仓库保管员将库中的一些物资私自盗卖,而财会账簿上这些物资却依然存在。

七、假支出

通过虚拟会议费、招待费等假支出设置账外账,一些企业采用虚列费用等多种方式,套取资金,另行设账,以用于不法经济活动。主要有账外现金账和银行存款账,即小金库账;账外资产账;

账外经营的收入、成本、利润账等。最常见的是以各种名目将资金套取出来,另行设账户,整个经营活动另设账簿核算,未反映在法定账册内。

公司财务违规有哪些行为2

一、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有哪些

1、收入确认不规范

收入理论上应该按照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的相关规定及时入账,但在现实中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滞后确认收入及虚增收入的财务造假行为,导致收入与成本费用不配比,产品的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

虚增收入主要通过虚构客户、虚构订单、通过多角关系虚拟销售收入、随意划分收入确认期间、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的的销售订单确认收入。

2、成本确认不合理

企业在确认成本时,应按照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合理确认成本。但现实中公司通过减少或者虚增成本的方式,虚增或减少利润,达到粉饰财务报表或者偷税的目的。

3、研发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界限不合理

研发费用的资本化与费用化界限界定存在明确的会计确认原则,导致会计处理实务比较混乱;区分资本化或费用化的.费用存在重大主观性,给财务造假提供了可能性。

5、虚增或延期确认期间费用(尤其是职工工资、奖金及福利)

企业应当恰当归集当期所属的期间费用,但是由于出于某种特殊的目的,企业可能不恰当的确认期间费用,延期确认、不确认、不恰当确认,通过人为操纵来达到粉饰企业财务报表的目的。

比较常见的是不恰当计提工资奖金,来年冲销或者少计提辞退福利和高管薪酬等方式来影响公司利润。

6、折旧及摊销不合理

通常表现在在建工程转固时点不恰当、研发费用资本化支出、开办费等确认与摊销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从而导致会计利润不精确。

7、关联方交易不公允或交易复杂

关联交易按照准则的要求,应该公允的进行买卖,但是企业可能通过低价向关联方买材料,高价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来虚增利润;

也可能通过关联方之间无偿的占用大额的资金来虚增利润;

还可能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导致上市受限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有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想要发行上市的,是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对公司的财务,公司的经营情况,需要进行详细的披露,如果造假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财务造假,指的是没有按照“会计准则”做账,都叫作假。造假就是做假证,假账,假表等等,即只要你有一丝的凭证是你实际没有发生的,就是造假。

按照我国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定期发布其财务报告。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也非常严格。相关部门一旦发现上市公司财务作假,即会上市公司给与一定的处罚。

财务作假,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审计所索赔,而相关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也可能会被取消,并处一定罚金。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实践中公司公务假造的行为是非常多的,主要包括收入确认不规范、成本确认不合理、研发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界限不合理等。

公司财务违规有哪些行为3

1、公司记账工作不当的行为

(1)、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2)、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3)、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4)、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5)、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会计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6)、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7)、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8)、私设会计帐簿的;

(9)、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10)、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2、公司记账工作不当行为的惩罚

根据我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有违反本法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所以对于公司的记账工作不可忽视,在公司中记账工作也是公司的重要工作之一,如果公司问题严重,不仅会给公司带来罚款

还会导致公司的会计人员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果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企业的刑事责任,所以企业对记账工作还是要多多重视。

公司财务违规

公司财务违规

公司财务违规,违规或者违法的行为都是一些非常不好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后果,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避免做出违规或者违法的行为。以下分享公司财务违规有哪些?

公司财务违规1

财务人员有哪些违规行为

对公账户的违规取现操作

一般来说,从对公账户提取现金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不过企业可以通过现金支票的方式进行此项操作。企业开设基本户的时候,银行会为该企业核定每日取款限额,且每天取现累计金额不可以超过这个限额。

但是一些财务人却不按制度办事,自作聪明的用一些违规手段进行提现。例如以某种名义,通过转账把账户款项转给个人,再从个人账户进行取现。这虽然很方便,但实则是后果很严重的违规行为。

用现金发放工资

用现金发放工资,看似无可厚非的操作,实则隐藏着很大的风险。一方面用现金发放工资很可能出现多发或者少发的情形。少发还好说一些,等到接收工资的人来寻回便可。但是一旦多发,却很少有人来归还,那么出现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另一方面,用现金发放工资常常与偷税漏税联系在一起,这很容易引起税务部门的注意。

报销时的替票行为

很多人发票丢失后,去找会计商量报销方式。于是一些会计碍于人情,会越俎代庖的拿其他发票进行替代,这是万万不可的。因为很多费用在进行报销后,常常会涉及到税前扣除的问题。所以一旦替票的.事被发现,会计人轻则丢工作,重则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财务人员违规行为,虽然列举的不多,但很具有代表性,同时也是财务人最容易出现的操作。所以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一定要谨小慎微。不然一旦出现问题,财务人员往往是直接责任人。

公司财务违规2

财务公司违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根据其特点确立了以下重要规则:

解散原因首先是取决于投资人的意愿,如果不愿继续经营的就可以解散,不需要提出什么理由;第二是由于投资人的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则应解散;第三是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需要解散;第四是由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进行解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该公司债券上市: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公司违背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约定的义务,给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害的;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不按批准的资金用途使用发行债券所募资金,以及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限定的期限内未予改正,没有消除上述情形的;

3、上市的公司债券的期限届满进入还本付息阶段的;

4、发行债券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

5、公司因违法被责令关闭的;

6、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其董事会有义务对财务公司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同时,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可视情形责令其进行整顿:

(一)出现严重支付困难;

(二)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的1O%;

(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规章;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其他必须整顿的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责令财务公司整顿后,可对财务公司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更换或禁止更换财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暂停其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

(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增加资本金;

(四)责令改变股权结构;

(五)责令财务公司重组;

(六)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财务公司经过整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恢复正常营业:

(一)已恢复支付能力;

(二)亏损得到弥补;

(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

整顿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另外,根据《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已经或者可能发生支付危机,严重影响债权人利益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时,中国人民银行可对财务公司实行接管。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财务公司采取必要措施,恢复财务公司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财务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接管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并组织实施。

同时,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予以解散:第一,组建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解散,财务公司不能实现合并或改组;第二,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第三,股东会议决定解散;第四,财务公司因分立或者合并不需存在的。财务公司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依法对其予以撤销。

财务公司解散或撤销后,应依法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可直接委派清算组成员并监督清算过程。清算组在清理财产时发现财务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应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向人民法院申请该财务公司破产。

凡违反《办法》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按《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财务公司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财务公司违规的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将公司解散了,有的还会终止该公司债券上市,有的公司经营不下去了会整顿修整,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就会终止公司上市。

公司财务违规3

一、财务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经营计划与资金管理制度

其中包括经营计划制度、资金预算制度、资金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零基准预算制度等……其中每项制度都包括了管理应有什么样的计划,应考虑哪些事项,应有什么样的原则,计划拟定及执行的步骤应怎样、计划的内容应是怎样,应有什么样的财务支持等等。

2、利润中心管理制度

主要决定公司的利润中心的组织原则,管理方式,资产划分及利润分配等基本事项,明确利润中心的责任。

3、财务部门负 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主要明确财务部门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职权和财务部门人员的相关责任。

4、财务控制

制度对公司经营而言,财务控制制度包括的内容较多,也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点之一,包括资产控制制度、零用金管理细则、费用开支标准、各类资金审批权,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关于财务分析撰写规定、收支稽核等。

5、投资与筹资管理制度

如私营公司股票处理办法,投资项目档案管理,经营合同管理规定,信用管理,筹资管理,业务单证、手册管理规定。

6、税收管理制度

一般公司都应制定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流程图、及到征收分局办理纳税事项流程图,便于财务人员缴税。

7、会计管理制度

这里我们将会计管理制度包含在财务管理制度之中,包括:财务、会计、稽核单位工作,责……管理规章、会计业务处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收付款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8、薪资管理制度

包括公司薪资管理办法、职能工资管理制度、技能工资、计件工资等管理办法、津贴、外勤补贴、奖励、奖金管理办法等。

9、相应处罚规定

二、财务制度的形成

前者称为国家统一财务制度。后者称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依据是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同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特点以及管理要求。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一般应当包括资金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利润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资金指标的分解、归口分级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信用制度、收账制度、进货制度;

成本管理制度包括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费用审批权限、成本降低指标以及分解等;利润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利润分配程序、利润分配原则、股利政策等。

违反财务制度如何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应当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根据需要,国务院可以依法调整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审计机关)的职权范围。

有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个人,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由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单位违反财务规定如何处理

单位违反财务规定如何处理

单位违反财务规定如何处理。当今的社会是一个遵循依法治国的社会,但是在很多的法律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一些疑问,有很多人不知道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规定可能会受到什么处罚,那么单位违反财务规定如何处理?

单位违反财务规定如何处理1

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知识点

一、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8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哪些审计职责

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下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对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单位违反财务规定如何处理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六条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前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31号)第四十九条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审计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取得审计证据。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报告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决定经审定,处罚与征求意见稿不一致且加重的,应当及时告知被审计单位,听其陈述和申辩。对于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处罚决定,符合听证条件的,审计机关应当履行听证程序。

2、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审计机关应当告知被审计单位决定执行的方式、期限、救济途径等,按规定时间和程序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3、在规定的期限内,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执行;逾期仍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单位违反财务规定如何处理3

违法违纪行为

1、无预算、超预算列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2、虚列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

3、截留、挤占、挪用预算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五条:“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

4、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六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

第六十三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不得截留或者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七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5、违规发放津补贴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事业单位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领导违背财务准则出款怎么办

在事业单位由领导干部的上级领导处理,在民间企业由董事会处理于国有企业性质由纪委处理。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是指因为侵权或损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伴随物质损失、因此而产生的间接的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损失或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包括可实现预期收益)的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对于违规出款处理措施,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过上述对违规账务处理规定和会计违规操作的解读,相信作为会计的您一定有了深入的理解,如果未能解决您的账务处理疑问,可在评论区留言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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