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外贸公司账务处理(长沙海外财务)
今天给各位分享长沙外贸公司账务处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长沙海外财务进行解释,如果未能解决您的账务处理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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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 1、贸易公司的账务处理
- 2、外贸出口企业的账务怎么做??
- 3、贸易公司如何做帐
- 4、外贸企业怎么做账
- 5、外贸企业的会计账务怎么做?
贸易公司的账务处理
具体流程: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就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记算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还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的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 。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
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实际是地税这一块。就是提取税金及附加,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有税务决定 。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个分录。第一个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第二个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
4、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计算方法,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税率,然后做记账凭证,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 所得税虽然和利润有关,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
5、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相等的,采用纳税影响法时,存在时间性差异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不相等的)。
扩展资料:
细节补充:
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报(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才在国税办理;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在地税报
2、月末认证(进项税);月初抄税(销项税)
3、以工资为基数100%,福利费为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费2.5%,(税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的2%向工会缴拨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三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参考资料:账务_百度百科
外贸出口企业的账务怎么做??
一、需要注意:
1、购进出口商品的进项,不能抵扣。 (营改增后,支付货运代理国内费用部分增值税 发票能否抵扣?全国各地处理方法不一,最好与当地税局沟通后处理);
2、征退税率差与生产企业一样,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二、常见帐务处理:
1、购进商品准备用于出口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应付帐款 /银行存款
2、根据购进商品对应的退税率,计算出应收退税额和转成本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供货发票不含税金额 *退税率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此笔凭证可以等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审批通过后,根据退税申报汇总表来做 )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
3、出口单据收齐且信息齐全申报成功,税局审核完毕,退回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扩展资料:
1、外贸企业:是否纳税:根据《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二)款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3、因此,外贸商业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款不缴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贸企业
贸易公司如何做帐
贸易公司当然属于商业,商业会计与普通的财会最大的不同就是商品的记价不同,分按照进价记账和售价记账,按照售价记账必须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调整项目。
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商品类别或实物管理负责人进行明细核算。
商品进销差价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2)期(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期末余额+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商品进销差价率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年度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商品进销差价。
扩展资料:
1、报关进口。出口企业应根据进口合约规定,凭全套进口
单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贷:应付外汇帐款(或银行存款)
支付上述进口原辅料件的各项国内直接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贷:银行存款
货到岸时,计算应纳进口关税或消费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进口消费税
2、交纳进口料件的税金。出口企业应根据海关出具的完税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
—应交进口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对按税法规定,不需交纳进口关税、增值税的企业,不作应交税金的上述会计分录。
3、进口料件入库。
进口料件入库后,财务部门应凭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贷:材料采购—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外购出口配套的扩散 协作产品和委托加工产品的核算
现行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包括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 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一 购入。购入扩散 协作产品后,凭有关合同及有关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验收入库后,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成品
贷:材料采购
二、委托加工产品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材料发出,凭加工合同和发料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根据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加工费,凭加工企业的加工发票和有关结算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三、委托加工产品收回。
可直接对外销售的,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还需要继续生产或加工的,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材料
销售业务的核算
一、内销货物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自营出口销售
销售收入以及不得抵扣税额均以外销发票为依据。当期支付的国外费用在冲减收入后,在当期可暂不计算不得抵扣税额冲减数,而在年末进行统一结算补税;也可在当期同步计算不得抵扣税额冲减数。
三、一般贸易的核算
1、销售收入。
财会部门收到储运或业务部门交来已出运全套出口单证,依开具的外销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出口额折换成人民币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
收到外汇时,财会部门根据结汇水单等,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汇兑损益
银行存款
贷:应收外汇账款—客户名称(美元,人民币)
2 .不得抵扣税额计算。按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 .运保佣冲减。运保佣的冲减有两种处理方法,下面两种方法分别进行核算。
A.暂不计算不得抵扣税额的,根据运保佣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红字)
贷:银行存款
B.在冲减的同时,按冲减金额同步计算不得抵扣税额的,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红字)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外贸企业怎么做账
外贸企业账务处理,
1、购进商品准备用于出口,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银行存款,
2、出口商品,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根据购进商品对应的退税率,计算出应收退税额和转成本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供货发票不含税金额 *退税率,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出口单据收齐且信息齐全申报成功,税局审核完毕,退回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其他的业务跟一般企业一样的写分录。
外贸企业的会计账务怎么做?
1、采购货物
采购商品时:
借:商品采购
经营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记帐)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3、出口单据收齐且信息齐全申报成功,税局审核完毕,退回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扩展资料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转内销处理如下:
1、退税部门发现外贸企业需要出口转内销处理,应填制《关于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的通知》两份(企业一份、征收分局一份);企业自行发现出口转内销,应填制《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三份(退税部门一份、企业收分局一份);
2、企业还应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填税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发票“栏蓝字列,同时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在“附表一”第1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汇率出口当日的汇率计算。
3、企业按以上规定进行调整后,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供帐务调整帐页和记帐凭证复件,并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填报《出口货物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给主管征收分局,主管征收经确认盖章后自留份,退回两份给企业,企业自留一份,另一份由企业办理退税申报时报送退税部门;
4、对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若企业已办理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将已退税款返纳后,该笔货物原用于退税的凭证不能退还企业,企业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一式三份(征收分局、企业、退税部门各一份)
经退税部门加具意见后,作为抵扣依据,并将表中所列专用发票复印加具“此件与原件符”意见后,加盖企业公章。一张专用发票部分货物需视同内销征税时,企业也应填制《出口已退税货物转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表》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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