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加计扣除账务处理(发票加计扣除账务处理方法)

本篇账务处理的文章要给大家谈谈发票加计扣除账务处理,以及发票加计扣除账务处理方法对应的会计知识点,希望对会计朋友学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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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生活服务业)本期进项大于销项,加计扣除怎么操作?

1、设立备查账簿,逐笔登记抵减事项,备查簿分应抵减、实际抵减、应抵减转出等明细项目

账务处理:

(1)取得相关发票,假定取得发票10000,银行存款支付,可以加计扣除1000

借:管理费用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同时在备查簿登记:应抵减

1000

(2)月底,对于按照规定不能抵减的金额,做转出,假定转出100

账务不做处理,在备查簿应抵减转出记录100,备查簿应抵减余额=1000-100=900

(3)月底根据增值税应交情况进行分别处理

1)未交增值税为0(进项大于销项)

账务不做处理,备查簿余额结转到下期期初。

2)未交增值税有金额且大于可递减金额,假定应交增值税1000,抵减900,实际缴纳1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

贷:其他收益

900

银行存款

100

备查簿实际抵减项目登记900,备查簿可抵减余额=0

3)未交增值税有金额但是小于可递减金额,应交增值税600,抵减600,实际缴纳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00

贷:其他收益

600

备查簿实际抵减项目登记600,备查簿可递减余额=900-600=300,结转到下期继续抵减。

(4)优惠期结束

账务不做处理,备查簿将可抵减余额登记入可递减转出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实行备案制,备查簿应该要妥善保管备查,要和财务账簿形成对应勾稽关系,比如会计分录号索引等。

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11%之后再加计扣除抵扣2%是怎么回事?如何做账?公司开的是交17%的税。

根据最新税法规定: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时,准予加计扣除进项税额,即按13%抵扣进项税。

借:原材料—X原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产品加计扣除)[加计扣除2%部分

贷:原材料—X原木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3%征收率的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不含增值税额)和11%扣除率(现在是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生产的是17%(现在是16%)的产品,可以加计扣除2%,仍然按照发票上的金额(不含税),即按照金额和13%(现在是12%)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用于生产17%税税率的货物,必须是分别核算的。纳税申报时,加计扣除按差额计算后得出进项税额填写,并在附表二第8a栏反映。

扩展资料:

一、为方便企业填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填报:

1、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该指标,计算公式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同时注意,计算该指标时应包括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对应项目。

2、执行简易征收办法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报该指标。

3、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对某些产品实行税额减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该指标时还应扣除“应纳税额减征额”。

4、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实际应纳税额”填报。

二、账务处理

(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二)月份终了,企业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当月缴纳当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四)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六)“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农产品增值税加计扣除账务处理怎么做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是指,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应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不能在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进时:

借:原材料—农产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农产品加计扣除的那部分进项税怎么做账务

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发票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领用农产品生产同时加计扣除进项税额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贷:原材料。

农产品加计扣除1%怎么计算和会计分录

1、购进农产品,除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及9%额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权价×扣除率。

2、政策依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现在是按9%抵扣,生产的话可以加扣1%。农产品加计扣除1%计算是在生产环节,会计分录: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原材料成本*1%。

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进一步调整,农产品适用税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同步调整为9%。

考虑到农产品深加工行业的特殊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对农产品深加工给予1%的加计扣除。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综上就是 cw.aiufida.com 小编关于发票加计扣除账务处理的账务处理知识的个人见解,如果能够提供给您解决发票加计扣除账务处理方法账务问题时的帮助,您可以在评论区留言点赞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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