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造成损失账务处理(火灾损失的账务处理)

会计学习网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关火灾造成损失账务处理的会计知识,希望对于会计朋友学习火灾损失的账务处理的过程中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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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因火灾造成损失,经批准做非常损失处理的会计分录

发生火灾造成损失时,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具体物资品名(固定资产、存货等,有进项税的应该还要转回)。具体核实事故原因,一般这种火灾的,大多有保险公司赔付,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如果是人为原因,则要借:其他应收款-个人。多余的部分再借:营业外支出。

因火灾烧毁产成品仓库一栋账面原值为50万元已提折旧20万?

成品仓库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300000

累计折旧200000

贷:固定资产500000

借:营业外支出50000

银行存款2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300000

生产成品的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30000

银行存款230000

贷:库存商品260000

残料收入

借:银行存款8000

贷:营业外收入8000

王某的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3000

贷:营业外支出3000

自然灾害造成商品损失会计分录

自然灾害造成商品损失,进项税额是准予抵扣的。自然灾害造成商品损失,应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后转入“营业外支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自然灾害损失

贷:库存商品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自然灾害损失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会计里边的科目,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已经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查明原因后,待处理财产损溢应无余额。未查明原因,年中各月末“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可以根据该财产的流动性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科目。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本通知所称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工厂着火损失的原材料怎样做会计分录?

原材料损耗怎样做会计分录:

1、查明原因后系正常损耗,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查明原因后系管理不善造成,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原材料账户:

1、账户性质:资产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材料实际成本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包括各种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配件、燃料等,不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外购商品。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和运杂费);贷方记减少,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4、明细账户:按原材料的保管地点、类别设置二级科目,按材料的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如何处理火灾造成的货物损失对应的增值税?

火灾造成的货物损失对应的增值税进项不需要转出。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火灾不属于条例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况,不需做进项税转出。

管理不善引起的火灾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吗

企业因管理不善引起的火灾损失,没有赔偿的话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因为自然灾害引起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其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1、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损失,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应收款等),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2、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毁损,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

火灾造成损失账务处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啦,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火灾损失的账务处理、火灾造成损失账务处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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